到了宋代,坊市制度被彻底打破,商店货摊散布于各处,再无时间与地域的限制,“万街千巷,尽皆繁盛浩闹”。宋代城市经济有414种行业,约为唐代的两倍,商业活动昼夜不息,还有别开生面的“鬼市”,可以体验一下夜生活。
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鳞次栉比的商店,与沿街叫卖的小贩相映成趣,构成了北宋城市商业的经典绘卷。宋朝虽然放宽对摊贩的限制,并减免其赋税(“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但起初也反对杂乱的地摊经济,想着摆地摊和城市规划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宋朝建国初期,开宝九年(976年),宋太祖赵匡胤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整治街道:“还经通利坊,以道狭,撤侵街民舍益之。”就是说,把街上那些占用道路的违章建筑给拆了。
他在位时颁行的《宋刑统》还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这两条都是针对摊贩,前者指占道经营,后者指污染环境,这些行为都是要挨打的。
为此,宋朝也组成了专门的“城管”大队,称为“街道司”。这些办公人员身兼城管、税务、环卫等多个工作,还要兼职抓小偷与防火救灾,与商贩可谓是亦敌亦友,共同保持着街道的繁华。为了减少暴力执法,宋朝“城管”在街上两侧设置“表木”,以此划清界线,越界了就算占道经营。
此法收效甚微,到北宋末年,城市出现了大批流动摊贩,政府只好默许占道经营,干脆跟商贩收取“侵街房廊钱”,越界可以直接收钱了事。
如此一来,宋代的“地摊盛世”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甚至连皇帝出行时,大队人马走在城市街道上,仪仗都摆不开(“其侍从及百司官属,下至厮役,皆杂行道中”)。沿街的老百姓看到皇帝“堵车”,也被逗乐了,纷纷聚集过来围观,场面更加混乱(“士庶观者,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喧呼不禁”),宋朝皇帝对此也无可奈何。
宋朝的“恤商”,也是恤民,促进了唐末五代战乱后商业的迅速发展。随着宋朝国力日衰、日趋颓靡,商税也逐渐苛繁。到了南宋后期,不少地方滥设税场,收取行人身上带的缗钱、斗米等。摊贩惹不起,为了躲避只能绕道,被发现后货物还要被“抽分”,作为税场官员的奖赏。
宋朝最后的倒行逆施、苛取横征,导致官吏与百姓“相刃相劘,不啻仇敌”,摊贩们在之后迎来了另一个痛苦的时代。
元朝自中叶以后常年陷于内乱之中,社会经济凋敝。朝廷对小商贩的规定却十分严苛,“凡行路之人,先于见住处司县官司具状召保,给公凭,方许他处勾当。”小商贩要有官府的凭证才能营业,这似乎还不算太过分,但元朝还说,小贩售卖物品的价格要实行月评,变动价格也要先经过官司核准,不然就做不成生意。这样一来地摊经济毫无生机。
朝廷对摊贩处处实行打压政策,特权商人赚得盆满钵满。底层的生意人断绝了生计,这些破产者不过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手工业者、小商贩或流民,他们只能被迫加入反元起义的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