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唐朝。唐玄宗曾针对放假特地颁布《假宁令》,明确规定“元正、冬至,各给假七日。”其中“元正”就是指农历正月初一,在民国以前,这一天既是春节也是元旦。意思就是说唐朝自开元之后,每年春季和冬至日都会放假7天,堪称是中国最早的“黄金周”。宋朝时延续了唐朝的放假规则,元朝时则缩减为3天,并被明清两朝所沿袭。
需要指出的是,据《唐会要》记载,唐朝后期其实有过数次节假日调整,比如德宗贞元年间,就将为期三天的寒食节假期扩充到了7天,一年就有了3个“黄金周”。至于“小黄金周”更是多得令人咋舌——夏至、中秋、腊八、太宗诞辰、玄宗诞辰、玄宗母后诞辰、玄宗母后去世,这些日子一律放假三天,此外唐朝还有21个只放一天的法定假日,远远多于现代人。
关于春节具体放哪七天,《南部新书》中也有很清楚的记载。虽然和现代一样只放7天,但唐朝是“元正前后各三日”放的,也就是大年初一前放假三天,初一之后再放三天,总计七天。倘若需要派人值守,无论是各地司州县还是诸如御史台之类的中央部门,新任职的官员都得替老同事们替班顶岗,和如今的论资排辈并无二异。要是新官员能主动递上大红包,倒也可以免除替班的苦差事,这一官场陋习始于西汉,在唐朝开始逐渐公开化。如果新任官员家境贫寒又因家中有事被迫请假,那就得用其他休息日来补,甚至是一整年都要值班。
虽然值班官员的春节泡了汤,但休假的官员也好不到哪儿去。据《后汉书》与《太平御览》等史料记载,汉代官员休假时要么下地劳动,要么去学术机构进修,反正不能公然外出娱乐,否则上班后说不定就会被言官在朝堂上痛批。唐宋时期官场风气虽有变化,但整体上仍然鄙视官员公开娱乐。比如《宋史》就曾记载王安石担任宰相时经常去汴京城逮人,时间一久再也没有官员敢出门逛街了。
明清时期,皇帝对繁多的节假日逐渐削减,甚至还取消了自西汉传承下来的“旬休”制度,全年只在春节、冬至和皇帝诞辰这三个主要节日放长假,加上元宵、中元等,全年不过五十多天。很显然,这样的措施会引发大多数官员的反对,皇帝迫于“民意”只得捏着鼻子答应,在三个主要假日的基础上增加寒假,然后将春节与寒假的时间均延长至一个月。
然而我们应该注意到,历朝历代的放假制度只对官员群体有用,对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并无太大影响,后者只能按照惯例放假。比如商人和手工业者,一般是在纪念某一行业或职业的保护神时放假并举行祭祀仪式。农民一般集中在春季和秋季放假,当然祭祀土地神的“社日”也是他们的专属假日。总体而言,由于他们不是朝廷职官,对自己的时间拥有更为自由的支配权。
到了民国初年,政府各机构乃至学校,不论是除夕还是正月初一,都要正常上班,否则就会面临被上级开除的风险。孙中山废除农历改用公历后,将1月1日称作“新年”,但民间仍将农历正月初一作为传统新年。于是袁世凯上台后,将传统新年改称“春节”,为彻底推行公历,政府明令禁止机关、学校、商店在春节期间休假,否则将对负责人实施严厉惩罚。
曾在北京一所小学当校长的老舍,在此政策下也只得安排学校照常上课,好不容易才抽出一个时辰回家看看老母。不过对于百姓而言,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常常是“禁令自禁令,过年自过年”,街头一片热闹情景,官员们无奈之下也就索性睁只眼闭只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