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十一年(1626)七月二十三日,努尔哈赤染病,到清河温泉疗养。八月初七日,因病势沉重,决定返回沈阳,乘船顺太子河而下,同时派人召大福晋阿巴亥来见。阿巴亥所乘的船,在浑河上的叆鸡堡河段与努尔哈赤所乘的船相遇,准备随后一起赶往沈阳。然而,努尔哈赤再也没有回到沈阳,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儿子和部属们。八月十一日未时(下午13-15时),六十七岁的努尔哈赤死在了浑河的船上,地址正在叆鸡堡,距离沈阳四十里。阿巴亥只能陪着丈夫的尸体返回皇宫。阿巴亥成了陪伴努尔哈赤最后一刻的唯一一人。
努尔哈赤至死都没有确立继承人,后金王位的归属,成了一个极大的问题。按照努尔哈赤生前曾经制定的“大汗共推”之说,皇太极被推举为新汗。然而,这位新汗此时所担忧的是阿巴亥作为努尔哈赤临终前唯一的陪伴者——假如这位大福晋对皇太极继位不满,说出什么不利于新汗的“遗言”、或者以她的正妻的名份再加上三个儿子手里的军队来图谋汗位呢?于是,一个阴谋出台了。
八月十二日寅(凌晨3-5时)时,代善宣布了皇太极继位的消息。刚死了丈夫的阿巴亥并没对这个消息做出任何反映,因为这毕竟是诸皇族共推之举。但是卯时(清晨5-7时)又一个消息被宣布:先帝早有遗命交代诸王——大福晋殉葬。
除了努尔哈赤疗养的短短十几天之外,阿巴亥一直跟随的丈夫身边,丈夫临终时也只有自己陪伴,他不可能、也没有时间见过这些王公,留下这样一条遗嘱。然而阿巴亥的哭叫和辩解没有任何作用,所有的成年王爷和大臣都赶到了她所住的宫室,各种各样的眼睛都紧紧地盯着她,恶狠狠的话也从这些道貌岸然的男人嘴里吐出来:“先帝有命,虽欲不从,不可得也。”
影视人物——多尔衮
第四次 死后被废——皇权私怨带来的身后灾难
多尔衮对皇太极的做法,看在眼里,恨在心上,但他城府很深,善于韬光养晦。他深知,若此时为母亲鸣不平,不仅毫无用处,反而还会断送自己。十几年后,当多尔衮当上了权倾朝野的皇父摄政王时,终于有了为母亲正名的机会了。顺治七年(1650)八月,多尔衮利用手中的权力,以顺治皇帝的名义,正式追谥阿巴亥为“孝烈恭敏献哲仁和赞天俪圣武皇后”,将其神牌升祔太庙,与努尔哈赤并列太室,同飨玉筵。
但是好景不长,多尔衮病死,顺治很快开始清算自己和多尔衮之间的旧账。顺治八年二月,追论多尔衮之罪,多尔衮、阿巴亥以及多尔衮之妻的所有封典悉被追夺,神牌从太庙中撤出。阿巴亥的骨灰是否从福陵中迁出,尚待考证。虽然在127年后,乾隆帝为多尔衮恢复了名誉,但对其生母阿巴亥却一字未提。从此,阿巴亥便销声匿迹了。阿巴亥第四次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清史稿·列传一·后妃》:大妃,那拉氏,乌喇贝勒满泰女。岁辛丑,归太祖,年十二。孝慈皇后崩,立为大妃。天命十一年七月,太祖有疾,浴於汤泉。八月,疾大渐,乘舟自太子河还,召大妃出迎,入浑河。庚戌,舟次叆鸡堡,上崩。辛亥,大妃殉焉,年三十七。同殉者,二庶妃。妃子三:阿济格、多尔衮、多铎。顺治初,多尔衮摄政,七年,上谥孝烈恭敏献哲仁和赞天俪圣武皇后,祔太庙。八年,多尔衮得罪,罢谥,出庙。
——这是相对中庸的一段记录,回避了所有关键的细节,却又没有失实之处,不愧大清都是皇太极的后代。
不过皇太极亲自编定的《清太祖实录》里关于阿巴亥的说法才最可笑:说阿巴亥“饶丰姿,然心怀嫉妒,每致帝不悦,虽有机变,终为帝之明所制。”因此努尔哈赤“留之恐后为患”,预先嘱咐诸王“俟吾终,必令殉之。”
满族的殉葬制度,早在关外部落时期就已经盛行,孟古姐姐死时,努尔哈赤就曾将她生前的婢仆四人送去殉葬。早年为丈夫殉葬的也确实有无子的嫡妻,然而后金时期已经完全改变---丈夫死后,嫡妻即使无子也不必殉葬,而是选择一名无子之妾从殉。从殉之妾一般都要艳妆,然后由嫡妻率家人儿女向她行礼之后“上路”。最好的待遇是服毒自杀,或由家人以弓箭射杀或以弓弦绞杀,若是此妾不愿从殉的话,则会被家人活活掐死。
因此,阿巴亥做为生育了三子的嫡妻,而且还有两个儿子尚未成年,她被选中殉葬绝对是非正常的事件。阿巴亥殉葬前督促皇太极当众立誓,这才是多尔衮兄弟的真正保障所在,也是阿巴亥用死换来的最重要的结果。
阿巴亥是用什么方式死的,从已经被再三修改的史料中只看得到“自杀”二字。影视剧里一般都安排她自缢。不过,那时的满族仍以骑射为风,自缢这样相对“斯文”的死法并不多见。而皇太极既然以"传统"、“遗命”为由逼殉继母,应该会做戏做足全套,阿巴亥很可能是被弓箭射杀或者弓弦绞杀而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