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不利于李靖
反正当年李靖主动去投奔李渊,却在长安被难民潮所堵,李渊一打下长安,就拿住李靖要杀头,李靖就当着李渊的面说他是以私怨斩壮士,幸亏秦王李世民极力相救,才没有让新生的唐朝丧失一名良将。
从《旧唐书》和《新唐书》都有记载的这个事例来看,李渊和李靖确实有私怨,执法人和被告者有私怨,事情就复杂了。
那位奉旨办案的御史,知道李靖是冤枉的,然而要证明一个人冤枉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李渊已经做出有罪推论的情况下。御史一路上苦苦思索着良策,过了几个驿站,忽然有主意了。
在路上,御史忽然惊慌失措地对告状人说:不好了,不好了,你写的那份状纸由于助手玩忽职守丢掉了。然后拿起鞭子就抽打主管行李的人——“诈称失去原状,惊惧异常,鞭挞行典”。丢了状纸咋办?那时候又没有电子邮箱,找家打印店再打印一份。于是御史假惺惺地道歉,请告状者再写一份。对方于是再写一份。
御史大人拿了新的状纸,却又拿出那份所谓已经丢掉的原状,两相对比,居然错漏百出,出入很大,御史马上回京城向李渊汇报,于是一场诬告阴谋败露,李靖将军有惊无险。
小结:
唐朝御史诈称状纸丢失,让原告再写一份,其实无异于一次测谎实验,只是不让被测验者觉察出来而已。御史明白,如果控告不属实,那么撒谎的人不可能记住每一个虚构的细节,撒过谎的人都知道,前面的谎言是很难精确地记住的。御史不能直接证明李靖是冤枉的,但他可以通过告状人前后出入的错误,以证明控告的荒谬,从而洗清李靖的冤情。
注:李靖在唐高祖时被人诬告谋反,唐史并无记录,但唐史提到了李靖在晚年的时候,被人诬告谋反,但查无实据,诬告者被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