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1480-1565),明江西分宜人,字惟中,号介溪,嘉靖时期专擅朝政达二十余年。明世宗奉道教神仙,政事荒怠。严嵩侍奉虔诚,善写应制文词,颇受宠信,被擢为首辅。他握权久,通引私人居要职。子为侍郎,孙为锦衣中书,宾客满朝班,姻亲尽政要。又网罗党羽,朝中大臣大多投靠之。严嵩子严世蕃善揣上意,谄幸弄权,人称“小丞相”。其当政时,贪赃枉法,贿赂公行。鞑靼俺答汗当位,屡次南侵,北边军情时紧,而诸边军粮百万,“大肆贿嵩”。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俺答汗率军直驱北京城下,严嵩党羽大将军仇鸾不敢战,严嵩称鞑靼“掠饱则自去”,坐视不问。嘉靖末年御史邹应龙、林润相继弹劾严世蕃,严世蕃被杀,严嵩革职,就此失势。查抄其家产,得黄金三十万两、银二百万两、良田美宅数十所,可见其贪污之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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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个角度而言,下属贪腐,领导心安,无疑就成为了中国古代官场驾驭术的一个“潜规则”“暗规则”。如此这般,明朝之所以会反腐越反越腐的原因之一,不就跃然纸上了吗?呜呼,悲哉。
记得我在朋友的一篇文章看到一段话,极是精彩,节录如下,我们一起品味:“古往今来,领导控制属下,一般都是用两种手段,一靠笼络:许以金钱官位美色;二靠抓短儿:有贪污受贿经济问题或者是生活作风问题。不贪财不爱色不恋权的主儿,领导敢放心重用吗?因为不是害怕难于驾驭,就是害怕被取而代之。属下贪,领导安。斯言,信夫?”
至此,嘉靖皇帝为何重用贪官严嵩的问题,似乎不需要再多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