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于人性而言最残忍的莫过于宫刑了,这是违背了人性生理心理的正常发展,一说宫刑,大多都会想到太监。实则宫刑不但能对“丈夫割其势”,女子也会“闭其宫”,其手法更凶残无耻,且痛苦丝毫不比男人受刑轻。
受宫刑的女子,一部分是犯“淫罪”的女子,一部分是宫庭中受迫害的妃、嫔和宫女,女子宫刑大致可分为四种。
第一种是“缝合”
缝合”也称之为“锁户术”,或用针线,或用铁链,更有甚者,缝合前还要往私处塞蒜、椒等物。这种方法多见于民间,残忍且下流。一般是用在红杏出墙者身上,或者是妒妇迫害奴婢等。人性中的黑暗面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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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是“挖除”术
这个刑罚的技术难度最高,与男人宫刑有类同之处。一是要动刀做手术:要剔筋,割去敏感部位等等;二是受刑者同样要待在密不透风的“蚕室”里。一旦失血过多、中风或感染,受刑者必死无疑。这种刑术应多用于宫庭之中,因为手术复杂、代价昂贵,民间不大用得起。
此外还有一些宫刑方法,虽然名称手段各异,但实质上不出以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