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东莞县境内设有东莞千户所和大鹏千户所。这些沿海卫所的军人,往往就是郑和船队武职人员的调配和补充来源。
综合多种可靠史料估计,郑和历次下西洋的船队,规模都极为庞大,通常有大船二百余艘,总编制在二万七八千人之间,又以武职人员和军士居多,约在九成以上,除军事任务外,他们还要承担各类工作。
但下西洋航程极为艰险,往往来回一趟就花费数年,很多人有去无回,史书有云“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郑和本人也是在宣德八年(1433年)七下西洋时病逝于海外,导致整个远征行动几乎是突然中断。
网络配图
当时海外各国朝贡(其实是以此为名前来做生意),日本取道浙江,琉球取道福建,安南(今越南)取道广西,南洋多国通常走海路取道广东。
因此,广东是明代朝贡贸易的最主要通道与枢纽,广东市舶司也是三市舶司中任务最重、规模最大、作用最突出的,连该市舶司附设招待来使的怀远驿,也是三省驿馆中最大,有各类房舍120间。
永乐年间郑和六下西洋之壮举,在明廷官方来说,主要目的是宣扬天朝国威,慑服海外诸藩,客观上却拉动了东南沿海诸港的商船贸易发展,广东自然也大大受益。
明代广州人郭在万历三十年(1602年)所修《广东通志》中记载:永乐五年九月“命太监郑和使西洋诸国,首从广东往占城国起”。
这就是郑和二下西洋,船队从广东启航后,所经国家有占城、爪哇、暹罗、苏门答腊、南巫里、故里、柯枝、锡兰等,永乐七年才启程回国。
民间史籍记载,永乐一朝,广东官船频频出海,走私活动(也相当活跃,沿海各县平民、官吏和卫所军士,都有参与。粤东海滨,居民跟海盗及成分复杂的“倭寇”,来往密切,甚至窝藏接济,冲击海禁制度。
除了沿海走私之外,广东商民还自备船舶,直航东西洋诸国,即今东南亚地区,走私贩私,从贸易中取利。现代英国学者卡德在《中国人在荷属东印度的经济地位》一文中称:
“到十六世纪末,有相当多的中国人贸易中心出现于爪哇、锦石、泗水、饶洞、万丹、日葛礁和其他岛屿(苏门答腊、西婆罗洲)上,这些中国人都是福建和广东两省的人。”
网络配图
闽粤两地中国商民能大批移民侨居东南亚,在当地站稳脚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郑和下西洋时在那一带为明朝树立的崇高威望。有可靠的文献记载,来自广东的侨民首领。
在郑和的认可和支持下,甚至成为旧港“大头目,以主其地”,并传位给子女,俨然称王。这更带动了不少广东商民前来侨居。爪哇的情形也与此类似。
前面提到过,东莞县人钟左的父祖钟海清,在郑和首次下西洋时,于旧港“应招率本管头目人船随同来朝,升正千户”。华人移居海外,喜欢聚族而居,本县本府同乡也往往愿意扎堆,钟海清能号令众人来归,很可能他们都是莞籍的乡里乡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