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权弥漫的封建社会,女人离婚或再嫁是件极其艰难的事,可谓“离婚难,难干上青天!”究其原因,是古代人近乎变态的贞操观,按照孔老夫子等人的观点,所谓贞节不只是单纯的不失身,还包括不改嫁、丧偶的情况下坚持守寡等等。当时的广大妇女同胞别说提出离婚,就是产生这种想法都是相当可耻的行为,但是男人却可以随时提出离婚,即所谓的“休妻”。所以婚姻对男人来说就如同脸上的青春痘,想挤随时都可以挤,但对女人来说却如同脸上的皱纹,想丢是不可能的。现在人形容被房子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叫房奴,那么古代被婚姻压迫的妇女们就是不折不扣的“婚奴”!这里举个例子,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想要离婚,按照当时的法律她必须要入狱一年才能如愿以偿。所以,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岁月里根本没有离婚这个词,有的只是休妻。
网络配图
我们来看几个数据:唐代所生的公主中再嫁、三嫁者甚多。仅以肃宗以前诸帝公主计,再嫁者就有23人,三嫁者也有4人。上有天堂,下有李唐,估计生活在唐朝的广大妇女同胞们一定会这么说。在男人失去提出离婚的专利权的唐朝,女人第一次有了对婚姻说不的权利,第一次可以和丈夫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一次可以昂首挺胸对别人说自己要离婚,于是乎离婚率一下子高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