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曾说:“身中间脖颈最细,古人则于此砍之;臀肉最肥,古人则于此打之。”看来,古人尤其是古代皇帝对人体的生理结构,拿捏得还是非常精准的。砍头,不过是一刀下去,血溅三丈,一命呜呼。而打屁股,尤其是在朝堂之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当场摁倒,脱下裤子,抡起板子,皮开肉绽,血肉横飞,受刑者除了感受肉体痛苦,还要忍受精神羞辱,这份生不如死的折磨,恐怕要比砍头还要难受得多。
把大臣按在朝堂上公开打屁股,这种极其野蛮的所谓“廷杖”,最早可以追溯到东汉的汉明帝,隋唐皇帝也偶尔小试牛刀,但也只是做做样子,直到金、元等野蛮的少数民族皇帝执政时才开始流行开来。高呼“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口号的朱元璋,在接手华夏政权的同时,也把蒙古人偏爱的酷刑保留了下来。于是,朝堂之上公开打屁股,竟成为明朝皇帝教训大臣们的一道特色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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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知识分子,在那个打屁股成风的年代里,其讨揍之发贱,其挨打之窃喜,其冒死之投机,其求名之卑鄙,其心灵之扭曲,已很难以正常人视之了。而尤为反常的是,赵用贤竟然把这种靠屁股挨打来邀名节的游戏,不知廉耻的推向了极致。据史书记载,赵用贤“体素肥”,臀部脂肪丰富,虽被打得“肉溃落如掌”,但命还是保住了。在奄奄一息之际,他居然让妻子把他屁股上那坨打烂尚未掉的臭哄哄的肉,割下来“腊而藏之”,并当作一次荣誉,一份荣耀,一种资本,一座丰碑,永久保存了下来。每次读《明史》至此,想到他这块风干人肉,免不了就要恶心一番。中国文人之丑陋,之下贱,就在于撅了屁股挨打以后,还如数家珍地加以炫耀,恐怕是最让人作呕,最下三烂的事情了。这,也能怪皇帝对他下狠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