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故事都有一个开头,正如每部戏剧都有一个缓缓拉开的序幕,莎翁的名作《哈姆雷特》也不例外,这个惊心动魄的复仇故事的缘起,就是父亲的冤魂向哈姆雷特讲述自己被害的经过……最终的结果我们都知道了,哈姆雷特搭上了自己乃至爱人的性命,才杀死了罪恶的叔父。
相比之下,中国古代的冤魂另有一种“性价比”极高的复仇方法,那就是直接附身在凶手身上,让其自供罪状或自我戕害。
《阅微草堂笔记》和《子不语》是清乾隆年间出现的两部伟大的笔记小说集,而这两部书的作者,纪晓岚和袁枚,又是那个时期的两位文学巨匠。众所周知,这两部书都是用看似荒诞不经的文字讲述着怪力乱神的故事,全景式地描述了当时的社会情状、市井百态,而且它们也都包含着大量真实的、具有很高史料价值的案例,比如,今天我们要讲述的一起“冤魂附体大案”,就是被这两部笔记共同记载的一桩轰动朝野的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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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明穆宗年号)初年,有个在苏州当兵的人姓丁,曾经因为小过失被收押在监狱里,等出狱后,突然暴富,被提拔为负责漕运的卒长,运粮入京。完事之后,他和手下人坐着船回苏州,正饮酒作乐,“忽作异方语,瞪目改容,切齿恨骂,将自戕”。众人赶紧把他的刀夺下,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丁某说:“我是个盗贼,在苏州的大牢里曾经与丁某同处一室,私下里跟他说:‘我犯的案子太重了,必定会被处以死刑,断无生理,我以前偷盗过的宝物,分别藏在几个地方,我把地址告诉你,你去取了财宝,尽可享用,只求你帮我收尸埋葬,并拿出少许金银送给我的老婆孩子,足矣!’丁某答应了,可是等他被释放后,把所有的钱全部取走不说,一个子儿都没有给我的老婆孩子,还买通了狱卒将我杀害,此仇实不可解,我今天绝不放过此人!”说完开始自己狠狠抽自己的耳光,“狞恶不可制”。
众人一听,才知道是冤魂附身了,苦苦哀求道:“你说得甚是,但我们一起运粮入京,回去时候少一个人,且死因说不清楚,何以自白啊,既然事情过去这么久了,想必报仇也不必急于这一两天,能否等回到苏州之后再向他索命啊?”那个附于丁某身上的冤魂道:“言之有理,我就让这厮多活两天。”说完,丁某“昏卧若沉醉者”,等到他慢慢醒来,对自己此前“鬼上身”的事情浑然不知。
众人一想到同船有个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浮现的冤魂,就毛骨悚然,又怕路上再出什么事情,催促船家把船划得再快一些,很快就到了苏州。
很快,丁某被冤鬼上身的事情传遍了整个苏州,大家都来看丁某,那个冤魂也是人来疯,偏偏在这时上了丁某的身,“则复理前说而加详焉”,说到极痛恨之处,自己动手挖自己的双眼,拔出自己的舌头,然后满脸是血地在荒野中哀嚎奔走了好几天,终于死在街衢之间……
为了证明此事的真实性,沈德符在这则笔记的结尾还特地加了一句:“吴中张伯起目睹,为予言甚详。”古人当然不可能知道什么是“癔症性附体状态”,在这一类故事中,更多的是表达一种“善恶终有报”的世界观。面对邪恶与不公,在欧洲古典文学作品之中,莎士比亚戏剧也好,塞万提斯小说也罢,我们看到的多是拔剑相向,而在中国古代笔记里,我们看到的多是“以待来生”,前者最终让西方走向了法治精神,而后者则让我们长期陷身于阿Q精神……如果今天还有人面对不法行为和不义之举,抱着“忍他、让他、避他、由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的态度,那可真是连古代笔记中的鬼都不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