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挑选出来殉葬的宫女嫔妃共三十余人。集体“自杀”那天,是明永乐二十二年十月戊午。先让她们在殿外用餐,吃完后带到殿内,彼时“哭声震殿阁”。殿内放了三十多张“小木床”,这些即将赴死的妃嫔被命令站到木床上去……
《稗事汇编》记载:明英宗临崩时说:“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明初以来所实行的嫔妃殉葬制度就此废除。
明初殉葬制度死灰复燃
强迫女性殉葬的制度萌芽于氏族社会末期。进入奴隶社会后,女奴隶和男奴隶一样被大量杀殉或生殉。殷墟卜辞中有杀殉女奴的记载。妇女殉葬者中也有墓主的妻妾。《西京杂记》卷六记载:“幽王(周幽王)冢甚高壮,羡门既开,皆是石垩,拔除丈余深,乃得云母深尺余。见百余尸纵横相藉,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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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宪王朱有炖是太祖第五子朱橚之子,死于正统四年,死时没有孩子。他死之前,通过某种途径向英宗表达了死后丧事从俭、不需要殉葬的意思。英宗对此事非常重视。
朱有炖死后,英宗亲自下旨给其弟朱有爝,说起这段往事,并嘱咐他“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可惜的是,诏书下得迟了,朱有爝已经按照定制,命令哥哥的“妃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皆殉死”了。英宗无奈,只能表彰她们的“贞烈”、“贞顺”。
大概是受了此事的影响,1464年2月22日,明英宗临终时作出了一个决定:从他开始,废除这种制度。他的继任皇帝宪宗在临终前也再一次强调不要殉葬,以表达对先帝决定的尊重。两代皇帝的坚持执行,终于给明初以来的人殉制度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