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难之际:刘备的遗产
《三国志》作者陈寿评道:“先主之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蜀汉的开国皇帝刘备和他的老祖宗汉高祖刘邦一样,相似的地方极多:“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少语言,善下人,喜怒不形于色。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而更出奇相似的是,两人一样经常打败仗,一样的逃跑起来连老婆、儿女都不要了,刘禅实际上不是刘备的长子,他到底丢了几个儿子,只有天知道。
和刘邦一样,刘备锲而不舍终于建立了蜀汉帝国。这时他已六十一岁了,比刘邦还大六岁;刘邦起兵时是四十七岁,花了约七年的时间;而刘备起兵时是二十三岁,花了三十八年的时间,只是占据了一小部分中国。两人一样的不太会打仗,所以屡战屡败,但是二人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刘邦好歹当过乡级干部(亭长),可刘备起兵前以卖鞋谋生。但刘备读过几天书,对知识分子的礼遇又是多次向儒生的帽子里撒尿的刘邦远远不能比的。刘备也是一个标准的白手起家的大英雄,两人若换个位置,刘备一定不比刘邦差,而刘邦则一定比不过刘备,理由:说不定刘邦忍不住又会向诸葛亮的帽子里撒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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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主要发生在第一、第二种说法中。它是千古之谜吗?
笔者斗胆提出第四种说法:这是一句可有可无的客套话——本身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所以不必看重这句话。为什么呢?
首先,这句话不稀奇。如果单独看这一节,不可避免地会有非常深刻的印象,认为是“惊世骇俗”的一句话,基本会赞同陈寿的说法。但三国里六次托孤,几乎同样的话就发生过三次之多,另外两次分别是孙策托孤于张昭:“若仲谋(孙权)不任事者,君便自取之。”(《吴历》)刘表托孤于刘备:“表病笃,托国于备,顾谓曰:‘我儿不才,而诸将并零落,我死之后,卿便摄荆州’(《魏书》)。”
刘备两次遇上托孤之事,第一次是受托者;第二次是托付者;刘表之语与刘备之语同出一辙,还更明确。“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刘备不可能无动于衷。所以刘表的托孤之语对刘备影响甚大,也间接影响了中国历史。
正因为这类话在不同场合反复出现,所以其真实的意思都一样,就是——“嗣子可辅,辅之”,这个问题看似是个二选一的问题,实际上只有一个答案,绝不会是要其取而代之,所以笔者以为它是一句客套话,并不一定具有深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其次,刘备不会真心让位于诸葛亮,因为自古就没人会甘心把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白白送给别人,哪怕他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刘备也绝脱不了这个历史的惯性。同时他更不是有些人所说的一个阴谋诡计。如果这是诡计,那三次都是不足道的诡计?诸葛亮之所以表态尽忠,是出于他的忠臣本心,感刘备的知遇之恩,即使没有这句话,他也一样会尽肱股之力的。如果说这一句话有压力的话,那也是只会使得诸葛亮更加努力。
其实,毛宗岗评《三国演义》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或问先主令孔明自取之,为真话乎,为假语乎?曰:以为真,则是真;以为假,则亦假也。”此话说到点子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