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焚书令
针对淳于越封建诸侯的提议,李斯上书嬴政作答。
书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淳于越所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哉?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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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诗书、百家语。尤其诗书,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仓库。烧之等于缴械,看尔等还怎么援引去。需要特加注意的是,从李斯的上书可知,当时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