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这种存在,就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一种最不人道的产物。在古代所谓的“寺人”“阉人”“阉宦”、“宦官”,都是对于受过“宫刑”的罪人的一种称呼上的沿革。在古时是使用这些人来做那些看门或是洒扫苦役的。后来由于帝王宫中的后妃、嫔嫱、姬妾、宫女之类愈来愈多,使用一般男子充当仆役,便有了很多不便之处,于是便逐渐广泛地使用起太监来。到了这个时候,当太监的人,已经不再是那些受过“宫刑”的人,而是由普通的人来充当了。有的自幼就被贪图富贵而不顾儿子终身幸福的父母所摧残,也有的是自己本人为了要向上爬,致不惜残害自己肢体去找那寻求富贵的捷径,而甘心去当太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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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便有权责打其管下首领以次的太监,依此类推,也是和封建社会中的其他阶级一个样,都是在宝塔形的一层压一层的等级制度下,显示出家长宗法制触须的到处延长。现在想讲一下,关于从我眼中所看到的,我耳中所听到的关于太监的几个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