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8月25日下午,末代皇帝溥仪的小老婆――淑妃文绣,在其妹文珊的带领下,并有一贴身太监陪同,乘坐着溥仪的小汽车驶出了天津协昌里的静园(溥仪迁津之后的寓所),揭开了末代皇妃“革命”的序幕。
离开静园后,在文绣的指令下,汽车司机一直把车开到了国民饭店,下车后,文绣、文珊什么话也没说,径直走进了饭店,向值班店员略问几句就直奔37号房间而去。太监惊疑不止,而又不敢多问,只好紧紧相随。进房刚刚坐稳,文珊就正色地对太监说:“你先回去吧,淑妃就留在这儿啦,还要向法庭控告皇上呢!”
听了这话,太监大吃一惊,赶紧双腿长跪,苦苦哀求淑妃回去。然而,文绣却态度坚决地从衣袖中取出3封密函,交给了太监:“今日之事与你无关,你可拿着这几封信,回去转告皇上。”太监接过信后,还想哀求淑妃回心转意,这时3位西服革履的先生推门走了进来,他们就是文绣求表外甥女(前民国总统冯国璋孙媳)为她代请的3位律师――张士骏、张绍曾、李洪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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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与文锈见面后的第二天,溥仪的代表们还在商量对策时,胡嗣瑗接到了林廷琛打来的电话,得知张士骏已经知会法院调解处,并签发了传票。因当时正处在商议和解之时,胡听说此事很是生气,即命林廷琛前往张士骏处诘问,为什么一边调解还一边告状?为什么如此不守信用?同时命令林廷琛,如果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可以暂不收受。
胡嗣瑗哪里知道,这正是张律师的本意,即以调解为名,行告状之实,以求文绣彻底获得新生――与溥仪彻底脱离关系。所以当天上午林奉命质问张士骏时,张士骏并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说淑妃有自己决定的权利,当律师的不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