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念吕不韦有立主定国之大功,只是免其相职,让他到洛阳的封地做个富家翁。这一处罚,并不算太重。而朝堂上吕不韦留下的一批人也并没有受到牵连,仍旧掌握着大量的权利。这在秦国人以及诸侯看来,只不过是国君做样子给天下人看罢了。
此前世间就盛传嬴政是吕不韦的儿子,哪有儿子真想惩办自己父母的?赵姬不就如此吗!且当初,嬴政将赵姬囚禁起来,因为不愿原谅母亲,竟在一怒之下杀了二十七个求情者。但最终还是将赵姬迎接回朝,母子又和好如初了。所以,吕不韦的门客以及诸侯们都认为,吕不韦被免职只是暂时的,过不了多久,嬴政便会亲自到洛阳迎接他回咸阳主持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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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吕不韦“乃饮酖而死”到底是 “喝鸩酒自杀了”呢,还是“耽酒”过度而死呢?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的解说是:“酖:乐酒也。从从酉冘声。”清人段玉裁为《说文解字》的这一条注释为:“酒乐者,因酒而乐,乐酒所及湛以为酖。《氓》传曰:酖乐也。《鹿鸣》传曰:湛乐之久也。引申为凡乐之称。《左传》曰:宴安酖毒,不可怀也。从来谓即鸠字,窃谓非也。所乐非其正,即毒也,谓之酖毒。”从中可知,“酖”字本来只有一个意思,即乐酒也。只是"所乐非其正,即毒也,谓之酖毒"。因而让人产生误解,将"酖毒"误解成“鸠毒"。
既然如此,远在晋朝之前的西汉之时的《史记》中所记载的吕不韦“乃饮酖而死”,又怎么可以译成“喝鸠酒自杀了”呢?
吕不韦分明是痛饮慷慨而死,怎能说是“喝鸠酒自杀了”如此窝囊呢?
以吕不韦一生纵横天下的大志和他那旷古罕见的“奇货可居”的谋略,自当乐酒而死,才能对得起他这一生的所作所为。
由于对“酖”字的解读出现了误解,吕不韦死得可真是有点“冤”。而这一“冤”,又是长达千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