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是三国时期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其人、其史、其文名垂千古,受人敬之。然而,曹操还有另外一面,这就是曹操不招人待见,倍受后世诟病,称其为奸贼,其原因之一大概就是他草菅人命,杀人如麻。
曹操是宁可让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所以,曹公杀人,抓住一个把柄,找一双小鞋就是杀无赦,其实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非要找一个理由,那就是:顺曹者昌,逆操者亡。这八个字用在有些人身上还不大合适呢。
曹公大帐中有一名歌女,声音特别清脆高亢,但是脾气却特别坏。曹操想杀了他却又爱惜他的才能,想不杀却又不能忍受。于是便选了一百人一起练歌。不久,果然有一人的歌声比得上她,于是就杀掉了那位性情恶劣的歌女。仅仅因为脾气坏,就把人杀掉,视生命如草芥,这是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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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什么过錯,也会遭遇生命之忧,正是伴君如伴虎也。
言而总之,曹操既是君子,又是小人,既是爱才,又是嫉才,心胸既宽广,又狭隘。他确确实实是一个有争议的矛盾体。才不能为我用,岂能奉与他人。那一种更真实可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