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都会里泛起外国女人,应当是很小儿科的事。我所在都会处于湘中要地本地,经济不算蓬勃,都会生齿只有40多万,没几多知名度,也常常可以望到那些丰姿绰约的外国女人在年夜街冷巷走来走往,老、中、青、白、黑、棕都有。然而,在十八世纪中叶至十九世纪中叶快要百年的时间里,不要说在内地的中小都会,就是在广州、上海等年夜都会,也难见到外国女性的身影。
年夜街上没有外国女性,不是因为外国人不肯将女眷带去中国,而是由于那时的清当局不容许外国女性来清国栖身。
在清朝中叶,荷兰有一个名叫洛连的商人,经常漂洋过海来中国做跨国生意。在那时,中国的茶叶、陶瓷都是大受西方人欢迎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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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缺乏经济学理论的中国政府认为,和外国人做生意,只是有益于外国人,中国并无一利可图。在和西方人贸易中,西方人不仅可以享用中国生产的茶叶、陶瓷等好东西,中国国库里的大量白银也白白地流出了国门。要杜绝这一点,最好就是关闭通商口岸。
就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四处口岸关闭了三处,只剩下广州一处。在最后一处口岸还没能关闭前,最好的方法就是禁绝外国商人带女眷来中国。家眷不在中国,则这些外国商人就在中国呆不了很久,最终会尽快离开中国。这样,中国的白银保住了,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秩序也保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