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中国出现了一支秘密警察,这些人身穿绣衣,手持节杖和虎符,四处巡视督察,发现不法问题可代天子行事。对于这类特殊力量,汉武帝给他们冠名曰“绣衣使者”,也称作“绣衣御史”、“绣衣直指”、“绣衣执法”、“直指绣衣”、“直指绣衣使者”等,有时也简称“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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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汉武帝末年,盗贼滋起,大群至数千人,小群以百数.上使使者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余级.于是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觉而弗捕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弗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不言.故盗贼寝多,上下相为匿,以避文法焉.光武时,群盗处处并起.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擿,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有盗贼而不收捕者,及以畏愞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此二事均为治盗,而武帝之严,不若光武之宽,其效可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