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的大学问家齐如山晚年写有一本《齐如山回忆录》,该书根据自己的亲身所历记录了许多属于那个独特年代的见闻,今天读来,让人大长见识。
原来,清朝有规定,凡是科考,考生必须穿官衣、戴官帽。由于参加科考的人太多了,根本没那么多官衣官帽。怎么办呢?朝廷就放宽了要求,免了官衣,但一定要戴官帽。官帽容易做,大家都用旧式宽边毡帽,顶上糊一层红纸,作为帽缨子,将就着就这么蒙混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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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的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担任这些职务的人必须是满洲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有资格享戴单眼花翎,而外臣无赐花翎者。
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贵族特有的冠饰标志。
而且,即使在宗藩内部,有资格享戴花翎的亲贵们也不是一生下来就可以享戴的,他们要在十岁时参加必须的骑、射两项考试,合格后才能顶戴(不过,后来随着花翎赏赐渐多,这项制度就渐渐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