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不过,人命终究关天,除非暴君,一般的皇帝但凡杀人大都要整出几点甲乙丙丁的理由,罗列几条子午卯酉的罪名,以示自己的明正。不过,凡事过了头味道就变了,比如说嘉庆皇帝杀和珅,居然列举了二十条理由,也就是二十条罪状,就很叫人犯琢磨。哪二十条呢?
一、当乾隆皇帝册立嘉庆皇帝顒琰为皇太子时,先期呈给顒琰如意,泄露机密以为拥戴之功,
二、在圆明园内骑马,直入左门,过正大光明殿,至寿山口。
三、乘轿出入神武门,直进宫中。
四、取出宫女做小老婆。
五、川、楚教匪滋事,各路军营文书报告,延搁不报。
六、乾隆皇帝病重时,毫无忧戚,逢人谈笑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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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警示是:要立党为公,而结党营私,搞小集团主义,树立个人崇拜,绝没有好下场。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警示是:贪赃枉法,贿赂公行,你做的再隐蔽,终将天网灰灰,自取灭亡。
第二十条的警示是:作为大臣,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所以,不仅自身要勤政廉政,还要以身作则,管好身边人。
和珅的这二十条罪状给人的警示,涉及到了一个臣子的思想建设、廉政作风、品德修养、工作态度,等等,可谓意味深长。如果所有的臣子都能从和珅的罪行里认真领悟,加以反思,引以为戒,自勉自励,大清王朝何愁不振兴?嘉庆皇帝给和珅罗列了二十条罪状,实在是杀鸡给猴看,其用心可谓深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