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皇位的传承原则是: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是太祖朱元璋在时定下的规矩,他要子孙们严格遵守。只不过,朱棣没听他老人家的话。而清朝皇帝中,通过政变夺位的,却一例没有。
这就是制度的优越性,清朝皇室在仔细琢磨历代皇位继承上的得失,尤其是吸取明朝的教训,逐步确立了一套颇具特色的皇位继承制。
明朝皇位继承采取嫡长制,没有必要秘密立储,按部就班就行了。清朝不用嫡长制,皇位继承的问题,可谓煞费苦心。总的来说,清朝皇位继承,大抵有这样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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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帝继位是乾隆帝当着众臣在授受大典中面授的。道光帝继位时在“正大光明”匾后没找到秘密立储鐍匣,后在嘉庆帝随身太监腰间小盒里发现的。
咸丰帝继位则是道光帝病危时,召宗人府宗令、御前大臣、军机大臣、总管内务府大臣“宣示谕书,皇四子奕詝立为皇太子”。
同治帝为独子,自然没有立储。光绪帝和宣统帝因改变祖制,为慈禧“一言而定”。所以,“正大光明”匾后的秘密立储鐍匣,实际上只用了一次。
可以说:“正大光明”匾后秘密立储鐍匣,仅用过一次,并不像电影电视或某些书文所渲染的那样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