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时,为排除异己,巩固自己的统治,启用了一大批酷吏,刑讯逼供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著名酷吏来俊臣审问犯人时“不问轻重,多以醋灌鼻,禁地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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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刑讯逼供的制度化,不仅是由于封建统治者巩固其统治,还与古代的定案方式本身有密切关系。古时候,犯人的口供历来被认为是判决的主要依据,明朝规定“必据犯人之招革,以定其情”。清朝说得就更明白了:“断罪必取输服供词。”但怎样才能得到口供呢?犯人如果自愿招认,那自然好;如果不招认,那就必须使用刑讯了。特别是有些特殊案件,上级严限时日催促结案,刑讯逼供就成为必要的手段了。如今,刑讯逼供被认为是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