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明代的妓女在许多方面都比家里的老婆有竞争力。这些竞争力不只表现在容貌、穿着上,更重要的,还表现在文化水平上。以西门庆家为例:大老婆吴月娘虽然出身官宦,却不认识字。
日前报纸报道台湾公娼馆生意萧条的程度,已经到了日落西山的地步,只差没歇业走进历史了。过去,“性工作者”也曾抗议游行,要争取工作权,要求政府不要禁公娼。看着照片中破落的娼馆,徐娘半老的娼妓……忽然觉得,她们当初抗议时一定没有想过:比政令更严酷的其实是市场。
网络配图
妓女(明)=性工作者+名模+流行歌手+选美佳丽……
明代的娼妓业拥有了那么多充满潜力的可能,可是到了今天台湾的公娼,把所有的这些可能一个一个抛弃,只留下了“性”工作,这个最具实用价值、却也最不值钱的发展方向。难怪要走入偏门。
明代的娼妓之所以有身价,道理和Ipod、LV、Gucci……这些名牌硬是比别人贵是一样的。从400年来公娼由盛转衰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美学、风格、文化这些向来被我们的传统当成是“缺乏实用价值”的观念,原来也是一种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经济实力。有实用价值固然好,但加上时尚、美学以及文化想象,价值更是得到乘方的效应。少了掌握这些观念的能力,我们只好一直为这些名牌做代工,赚取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
或许这是阅读《金瓶梅》中的妓女,难得的一点建设性启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