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很多人认为“礼”尚往来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但谁又知道千年以前官场的黑暗,逢年过节官场处处流露着铜臭味。古人过春节和现在一样是从正月里从初一,一直到十五,全部都是过年。有的地方官员心血来潮的话会昭告军民整个正月都算过年,让大家开开心心玩上一个月。然而古代的官员们趁着这个时机,以拜年为借口去给上司送,地方的官员去给京城官员送,同僚互送,同年的、同乡的彼此相送。那些握有实权的官员,一到过年就赚得盆钵满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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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规定:从康熙58年元旦起,不贺岁,不祝寿,不拜客。有上门贺岁、祝寿、拜访者,概不接待,也不回访。亲友有事赴京,前来造访,概不接待,也不回访。
朝廷发出公告,让官员们作为公约,约束其行为,出发点来说是好的。但问题来了:该由谁来监督公约是否执行?假如违反了公约,又该怎么去处置?
虽然纸上说“不贺岁,不祝寿,不拜客”,但在实际生活中照样送礼、收礼,行贿、受贿,甚至结党营私。
不过,朝廷出台这样的公告总比没有这样的好,最起码说明朝廷是想约束官员,防止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利做一些违纪违法的事。再者说清朝的官员也不是个个都贪。想要约束官员奢靡之风、收受贿赂并不是朝廷一朝一夕所能办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