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九族”,一般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其中“父族四”指:父母、兄弟、姊妹、儿子;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洪武九年(1376),二十岁的方孝孺拿着自己写的谈立身之道的文章《杂诫》来到宋濂那里,拜宋濂为师。宋濂好多年都未见过这样好的文章了,很高兴地把方孝孺纳为弟子。
相传,一次太祖朱元璋设宴,宋濂出席,太祖命宋濂作一篇《灵芝甘露论》,限明晨交卷。宋濂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方孝孺后,自己因宴中饮酒过多,一觉睡到天明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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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
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
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
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
呜呼哀哉兮庶不我尤!
清初史家谷应泰这样叹道:“嗟乎!暴秦之法,罪止三族;强汉之律,不过五宗……世谓天道好还,而人命至重,遂可灭绝至此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