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四年(1657年),在太监的精心安排下,20岁的顺治帝在京师宣武门内海会寺,同憨璞聪和尚见面,两人悟谈,禅心相印。随后顺治帝召憨璞聪入宫。顺治帝又在西苑(今中南海)万善殿,召见憨璞聪和尚,请教佛法,并赐以“明觉禅师”封号。顺治帝对佛法愈修愈虔,愈信愈诚。他还召见玉林琇、木陈忞等和尚,让他们在宫里讲经说法。顺治帝请玉林琇为他起法名,他选了个“痴”字,于是取法名“行痴”、法号“痴道人”。玉林琇称赞顺治帝是“佛心天子”,顺治在这些和尚面前自称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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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遗体火化。顺治帝临终谕将火化遗体:“祖制火浴,朕今留心禅理,须得秉炬法语……”溪森和尚圆寂前作偈语说:“大清国里度天子,金銮殿上说禅道!”
第五,景山秉炬。顺治帝死后遗体被火化,由溪森和尚主持。四月十七日,溪森和尚在景山寿皇殿,为顺治帝遗体秉炬火化。溪森圆寂后,其门人超德等编《明道正觉溪森禅师语录》记载了有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