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谥号的秘密:读过历史的都知道岳飞是被秦桧害死的。但秦桧只是这个罪恶集团的成员之一,充其量是个头面人物,这个集团至少是由“四人帮”——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读音:莫其懈)组成的。岳王庙前便有“四人帮”永持跪姿的生铁铸像。
在杭州岳庙还有一处古籍,透露的信息却截然不同,那就是明代文人文征明的“满江红”词碑,其中有句云:“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文征明的观点很明确:赵构才是害死岳飞的元凶,秦桧只是奉旨行事而已。这一观点虽未获宋史专家邓广铭的认可,却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1957年夏,毛泽东会见友人时指出:“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幕后是宋高宗。秦桧不过执行皇帝的旨意……文征明有首词,可以一读。是赵构自己承认:‘讲和之策,断自朕意,秦桧但赞朕而已’。后来史家是‘为圣君讳耳’,并非文征明独排众议……”(舒湮《1957年夏我又见到了毛泽东主席》)毛泽东以词论史,以史证词,否定了一些史家把赵构议和投降与冤杀岳飞推责秦桧一人的错误史观。
高宗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除夕之夜,战功赫赫的抗金英雄岳飞,被南宋朝廷以“莫须有”的罪名残酷杀害。相反,和议投降的主谋、杀害岳飞的帮凶秦桧,不仅在岳飞被害14年后寿终正寝,而且死后备极哀荣,宋高宗赵构当即“追封桧申王,谥忠献,赐神道碑,额为‘决策元功,精忠全德’。”(《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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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理宗赵昀是南宋末年一位试图有所作为的皇帝。理宗宝庆元年(公元1225年),宋廷就岳飞案件颁布《赐谥告词》,告词道出了岳飞的冤情:“夫何权臣,力主和议,未究凌烟之伟绩,先罹偃月之阴谋”,第一次指出当年的和议政策是导致岳飞冤案的重要因素。这份告词,以诸葛亮、郭子仪与岳飞作比,“昔孔明之志兴汉室,子仪之光复唐都,虽计效以或殊,在秉心而弗异……(岳飞)英灵如在,茂渥其承,可依前故太师、追封鄂王,特与赐谥忠武。”(《金佗续编》卷十六)可以说,这是南宋官方对岳飞的最高评价,也是有宋一代对岳飞的最后结论。后人往往尊称岳飞为“岳武穆”,其实不确,称“岳忠武”方为允当。
南宋九帝,至少有四帝曾经参与处理岳飞冤案。高宗不用说了,在为岳飞平反昭雪问题上,其余三帝,要么只就岳飞的谥号与待遇出台文告,要么将冤案的责任归罪于秦桧为首的“四人帮”。但在所有这些政治决定中,从未触及过岳飞冤案真正的罪魁祸首——宋高宗赵构。在封建皇权社会中,“天王圣明,臣罪当诛”大约是核心价值。然而,这一核心价值,使得南宋王朝失去了为数不多的复兴与崛起机会,不仅使南宋军民屈辱地度过外敌欺凌的漫长岁月,而且时至今日,“为圣君讳耳”的传统与做法的政治影响与社会危害仍余绪犹存。
迄南宋一朝,对岳飞冤案的平反昭雪,虽然作出了结论与定评,然而,冤死者,英年惨死,家庭破碎;害人者,寿终正寝,高居庙堂。在南宋152年的历史上,以宋高宗赵构为开端,一味屈辱求和,不惜自毁长城,致使整个南宋偏安东南一隅,“直把杭州作汴州”。沦陷区的同胞则惨遭蹂躏,水深火热。赵氏皇族既不肯吸取北宋灭亡的教训,又缺乏光复故国疆土的勇气,在持续上百年的割地纳币、称臣叫叔的屈辱之后,终于在另一个外族政权——蒙古的进攻之下,彻底灭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