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的后妃主要来源于秀女,从顺治皇帝开始,清朝就形成了独特的“选秀女制度”。每三年在八旗内部选一次秀女,其目的“或备内廷主位,或为皇子皇孙拴婚,或为亲、郡王及亲、郡王之子指婚”。也就是说,不仅仅皇帝的后妃是从旗籍女子中挑选的,而且被选中的八旗秀女,也可能要配给皇帝的近支宗亲。
网络配图
文中所说的的八旗,又称八旗制度,是清代旗人(后演变为满族)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有清一代的根本制度。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正式创立。1601年初建时仅三旗:黑旗、白旗、红旗。1615年因“归服益广”将三旗析设为八:原红旗分为正黄、镶黄二旗;原白旗分为正白、镶白、正蓝三旗;原黑旗分为正红、镶红、镶蓝三旗。合称八旗,统率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
八旗之建立,是在征服多种民族和部族基础上实现的,这就对八旗社会的转型和稳定造成了种种困难。即便在女真——满族之中,也因部族和家族的不同而矛盾重重。原本分裂的历史和被征服的仇恨,以及多元化的思维方式与社会文化观念,很难使八旗成为一个稳定的社会集团。在这种形势之下,八旗社会还是最终形成了等级森严、井然有序的局面,这不能不说与各种制度,尤其是职官制度、法律制度、军功制度和人口户籍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有关。后来被满洲人征服的蒙古人、汉人编入八旗,连同八旗满洲一起被称为“旗人”,但其核心还是满洲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