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提督多为非正式官职,各地镇守总兵官,有时因军事需要常加提督军务、提督等衔。而到了清朝,提督一职则为常设。
提督为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主要负责统领一省的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可以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随受总督和巡抚节制,但权力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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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门提督”,算是清朝时期的驻京武官,正式官衔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提督统领满、蒙、汉军八旗步兵和京师绿营的马步兵。
步军统领创设于清初,后数次变迁。原来只统辖八旗步兵营,到康熙十三年,开始提督京城九门事务,这就是“九门提督”。
“九门提督”,设立于康熙十三年,主要负责北京内城九座城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
设立时品秩为“正二品”,后升为“从一品”。京畿重地,手握重兵,九门提督虽然官衔不比提督高,但权力和影响力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