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制度是明代最主要的军事制度。卫所制度吸取了历史上的屯田经验,是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明太祖曾深以创设这一军制为荣,他曾夸口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历史
明代从京师到府州,都设立了卫、所。按照明制,5600名军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所,120人为一个百户所。自卫指挥使以下军官都是世袭的。卫所军队都有固定的戍所。卫所由朝廷根据各地的防卫、战略需要而设置,或数府一卫,或一府数卫,视各地战略地位之重要与否而定,固定驻屯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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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羊使君街东段路口西南角刻有“东昌卫”的石碑是两个卫所的分界线。平山卫主要负责界碑以南至龙湾减水坝之间运河漕粮的运输安全,而东昌卫不仅负责该界碑以北至梁水镇之间的漕粮运输,还负责东昌府辖区的治安。
明中期以后,各地卫所官军大量逃亡,虽然卫所数量及建置方面已经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实际存在的卫所官军人数与规定数额相差甚远,卫所官军战斗力大大削弱,已经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