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多次遇到天灾人祸,改朝换代的战乱,如东汉末年、五胡十六国、南北朝、隋末、唐末、南宋末年、明末。因为战争、屠杀、饥荒、瘟疫等等大量人口灭失。
以东汉末为例,我们了解到公元157年东汉全国普查的人口达五千六百多万,而经过黄巾军叛乱以及东汉末的军阀混战等等,“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人口损失大半。
到了景耀六年(263年)蜀汉灭亡时的人口,离黄巾之乱(184年)过去约80年,官渡之战(200年)约60年,赤壁之战(208年)约50多年,经过了一定休养,根据王隐在《蜀记》中记载“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就是说大约108万人口。
(魏)景元四年(263年),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减去同年蜀的数据,则魏有户约66万,人口大约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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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太康三年(282年)则有377万户,约有24768900人。比两年前,又增加了800万,人口又是井喷式增长。很明显就不是正常的人口生育可以解释的。
同样的,蒙古灭宋,清灭明等等,很多危言耸听的人口灭失八九成,大部分被鞑子屠杀光的,同样也是第一,静止、孤立、片面的把战争造成的饥荒、瘟疫等等造成的人口死亡强行摊派到战争以及屠杀上去,第二,静止、孤立、片面的把户籍人口的损失,都归纳为死亡,而把死亡都归纳为战争和屠杀。而不考虑只是因为战争造成逃亡以及豪强的藏匿人口等造成的户籍人口的缺失。
虽然,蒙古灭宋,清灭明确实有过相当多数的血腥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