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雍正篡位一说一直以来都被人们津津乐道。雍正矫诏篡位“改十为于”,是清史中最广为人知的故事之一。此事件是说:“圣祖皇帝(指康熙帝)原传十四阿哥允禵天下,皇上(指雍正帝)将十字改为于字。”雍正非法继位之传言,以此最具代表性,那么康熙是否传位于雍正呢?
“于”还是“於”?
辩驳“改十为于”不成立的第一条理由是:“于”字在当时应写成繁体的“於”,“改十为于”的说法本身就不能成立。从“道理”上看,这不可谓不充分。
“改十为于”内中之义,无疑是篡改康熙帝的遗诏,那能不能换个问法:康熙帝到底使用“于”还是“於”呢?
康熙帝确实使用“於”字,下面是一个例子,在江西巡抚郎廷极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所上奏折中,康熙帝有亲笔朱批:“凡地方大小事关於民情者,必须奏闻才是。近来南方盗案颇多,不可不细心察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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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无法细辩,只是想指出,此说法同上面的一样,都过于讲求“道理”,而忘了“实际”。反对“改十为于”矫诏篡立说的,恰恰与他们的论敌有一共同的前提,即认为确实存在康熙帝的遗诏。这里所说的遗诏不是指前面引述过的,雍正帝即位后公之于天下的康熙帝遗诏(此遗诏是在康熙帝去世后制作的),而是指康熙帝临终前的遗诏,且它必须是书面遗诏,否则何谈篡改?
但真有这样一份遗诏吗?
雍正帝第一次谈到他继位的情况,是在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秘密立储之时。他说得很简单:“我圣祖皇帝……去年十一月十三日,仓促之间,一言而定大计。”在“仓促”“一言”的氛围中,分明不会有什么书面遗诏。第二年,雍正帝又说:“前岁十一月十三日,皇考始下旨意,……皇考陟天之后,方宣旨于朕。”到了雍正五年他又说:“皇考升遐之日,召朕之兄弟及隆科多入见。面降谕旨以大统付朕。”直到雍正七年,他在亲自颁行的《大义觉迷录》一书中为自己继位辩解时,还是如此立场,那就是:康熙帝只有“末命”,也就是临终遗言,是口头遗诏,而没有书面遗诏。
这不是偏听雍正帝一面之词。隆科多曾自言:“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之时。”对于这句话的意思,后世众说不一,但没有人否认隆科多是康熙帝临终皇位授受的见证人。“白帝城受命”与上面雍正帝所说的场景一致,都在表明了康熙帝传位,只有临终遗言,没有书面遗诏。
“改十为于”看来只是谣言,此谣言出自于皇位失势的皇子身边的太监所编造,目的在于泄私忿。历来有关雍正篡位一说,反驳者则自信“道理”在握,但未曾想到自己与被反驳者一样,从一开始就远离了“实际”,因为没有书面的遗诏,从而关于诏书的种种“道理”也就无从谈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