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上说,在中国古代皇家财政与国家财政是分开的。
古代国库的钱归户部管,皇帝说了不算,皇帝要动用国库里的钱,必须先跟大臣们打商量,要是群臣反对,户部尚书硬是不给,皇帝也无可奈何。
皇帝有自己的私房钱叫内帑,内帑则完全是皇帝私人的钱,不管怎么花,都不用跟任何人打招呼。并且代代相传,新皇帝登基时,继续上代皇帝江山的同时,连皇银内帑也一并继承,每代或增或减,一般存放在内库。那么皇帝的小金库里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有时候皇帝还会增加一些特别的税收,收入全部归入内孥,内孥有专门的机构管理,一般都是太监替皇帝打点。国家如果要动用内孥要经过皇帝同意,而且事后要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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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罪银,是清朝乾隆年间由和珅提议设立的一项以钱顶罪的制度,即根据官员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多少不一的银子来免除一定的刑罚,此法出台后,立即受到贪官污吏的欢迎,同时也招致一些直吏的质疑。应该说,议罪银制度的实施,使乾隆皇帝的钱包鼓了起来,解决了他个人的财政危机。但同时,也加速了那些贪官们敛财的力度和速度,加深了清王朝腐败的速度。
不过,天下是皇家的天下,所以就避免不了皇帝会把手伸国库中,把国库的钱财变为皇家私有。慈禧曾违反规定向户部要钱修建颐和园并挪用北洋海军军费,其后果大家都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