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例子,范仲淹的族规。
范仲淹是北宋名臣,做过大官,积攒了不少钱,他发家以后,一个人把叔叔大爷堂叔堂伯哥哥兄弟堂兄堂弟总之整个家族全养了起来,家族里不管谁家办红白喜事,都是范仲淹出钱资助。为了做到不偏不向,范仲淹定了个规矩:凡是族里男孩娶亲,彩礼都要按20贯的标准去送;凡是族里女孩出嫁,嫁妆都要按30贯的标准去置。很明显,给女孩办嫁妆要比给男孩送彩礼负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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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平心而论,范仲淹是有钱人,他给族里制定的嫁妆标准应该比普通百姓的标准高,苏辙也是有钱人,平民百姓肯定也不会像他那样拿出二三百万来给女儿办嫁妆。例如南宋初年,四川华成县做普查,县令侯可发现他的治下竟然就有几百个未婚老姑娘。这帮老姑娘之所以嫁不出去,大多不是因为长得丑,而是因为“巴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女方父母拿不出那么多钱来置办嫁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