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珅(1750年5月28日—1799年2月22日),钮祜禄氏,原名善保,字致斋,自号嘉乐堂、十笏园、绿野亭主人,满洲正红旗二甲喇人,清朝中期权臣、商人。
和珅初为官时,精明强干,通过李侍尧案巩固自己的地位。乾隆帝对其宠信有加,并将幼女十公主嫁给和珅长子丰绅殷德,使和珅不仅大权在握,而且成为皇亲国戚。随着权力的成长,他的私欲也日益膨胀,利用职务之便,结党营私,聚敛钱财,打击政敌。此外,和珅还亲自经营工商业,开设当铺七十五间,设大小银号三百多间,且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广东十三行有商业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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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年间清政府一年的全部收入大约是5000万两白银、1300万石粮食,全部折算成白银则有6700万两上下。和珅个人的财产相当于是当时清政府一年财政收入的3倍。乾隆时期的人均国民收入按刘光临的研究,是6.45两白银,即和珅的家产几乎是当时人均国民收入的3000万倍。
但是,不像外界传的,“史上第一贪”不是和珅和大人,是刘瑾刘公公,刘瑾贪污款换算人民币比和大人还多出60亿也就是960亿元,和大人就因为这60亿元区距离是第二,可惜了了。
和珅一生总结:贫困起家,仕途顺风,为官清廉,利欲熏心,兴文字狱,野心膨胀,镇压起义,控制商贾,随驾江南,大权独揽,铲除异己,权倾天下,狱中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