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朱元璋在位期间以重典治国,屡兴大狱,比如明初四大案,即“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蓝玉案”。这几场大案中,动辄几万人掉脑袋,实在令人感到血腥。不过四大案中,有一案却值得称赞,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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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郭桓案后,洪武一朝的吏治有了明显的好转,“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这当然对地方上普通百姓自然是有利的,至少他们不会得到盘剥欺压。朱元璋诛杀功臣,或许是错的,但处死贪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