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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蜀汉宰相诸葛亮,有田15顷,较贫瘠。据《三国志·诸葛亮传》记载,诸葛亮在给后主刘禅的一份奏章中,申报了家庭财产:“初,亮自表后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及卒,如其所言。”从这份申报材料看,诸葛亮的主要财产是薄田15顷,是不能算多的。其他财产寥寥无几,身后内无余帛,外无赢财。
唐朝宰相魏征留给子孙的房产,价格不菲。据《新唐书·白居易传》,魏征的房屋到他孙子时,已增值至600万。孙子要用钱,将祖父遗下的房子卖了。有个叫李师道的官员,自己掏钱600万,打算为魏征之孙赎回房产。白居易得知后,上奏唐宪宗:魏征的后人不能守住魏征的房产,陛下应当从照顾这位贤相的子孙出发,赎回房屋,然后赐给他们。这种好事应当由朝廷来做,而不能让李师道个人去做,他做就是“掠美”了。白居易的意见为唐宪宗所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