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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版权之争在199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公断:《我的前半生》著作权归爱新觉罗·溥仪个人享有。后世所谓了版权之争只是为了利益罢了。所谓的利益从何而来?一位出版界的人士称,在当代出版史上,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是生命力旺盛的作品。问世以来,印刷21次,累计印数186.3万余册,而且仍然有长盛不衰的趋势。各位看官其中的复杂各自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