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不眨眼,双手满鲜血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恐怕在现代社会没有几个人有这样的经历,尤其在中国,亡命之徒是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的。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上,像那种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天子可从不在少数。他们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因为法不加于尊,这些统治者可以肆无忌惮。最出名的,最凶狠的,当属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了,他的暴行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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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那就是民族意识了。高丽王国纵然是明朝的附属国,但自视甚高的华夏正统人是看不起这些朝鲜美女的。所以朝鲜的女性相比之下要比中国的女性更加没有地位,在封建社会视人命如草芥的情况下,朝鲜美女根本就是明朝皇帝的物品。既然没有人权,那就随皇帝高兴处置。统治者们大概认为让她们为自己活殉的话,是对她们无上的赏赐,她们应该感到荣幸才是。
最后,那就是这些朝鲜美女的身份问题了。异族女子就算是讨得了皇帝的欢心,也不太可能被赋予高贵的身份。她们只能够作为侍女,成天伺候主子。如果她们的主子都要给皇帝殉葬的话,她们这些宫女还可以幸免于难吗?生活在现代社会,我们应该感觉到庆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