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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选择收税。在东汉末期,百姓主要有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力税)。尤其是东汉末年三国时期,政治黑暗,战乱不断,人头税比较重。比如,每户每年需要缴纳200钱的‘户赋’;成年男子每年还要缴纳300钱的‘更赋’——罷癃咸出——废疾之人也不能免。凡是1岁~14岁的孩子,不分男女,每年还要交纳23钱的‘口赋’;成人的人头税叫‘算赋’,15~56岁不分男女,每人每年交纳 120钱(商贾和奴婢加倍,每人每年240钱。为鼓励生育,女子15~30岁不结婚者分为五等,每升一等加征一算;有妇女怀孕者,免其夫算赋一年)。
兖州虽然是一州之地,但是曹操麾下的人口却又百余万,故而曹操麾下的税收收入非常多,成为曹操军资的第二大来源。
第三:选择性掠夺。曹操后来以汉天子的名义征讨四方,对内消灭二袁、吕布、刘表、马超、韩遂等割据势力,对外降服南匈奴、乌桓、鲜卑等,每消灭一个诸侯,就会有选择性的掠夺,比如陶谦的徐州、比如袁绍的冀州等非常富裕的州,基本被曹操掠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