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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何时开始用于军事?
北宋《九国志》记载火药唐末开始用于实战
在炼丹过程中发现的火药首先是运用于医药,火药是何时开始用于军事目的?据北宋路振《九国志·吴臣·郑璠传》,唐昭宗天佑元年(公元904年),杨行密围攻豫章(今江西南昌),“璠以所部发机飞火,烧龙沙门,率壮士突火先登入城,焦灼被体。”北宋许洞《虎钤经》就此注解,“发机飞火”就是用火药做飞行动力的火炮或火箭一类武器。北宋官修《武经总要》对这种武器做了具体说明:“放火药箭,则加桦皮羽,以火药五两贯镞后,燔而发之。”如果是“火炮”,“入前药末,旋旋和匀,以纸五重裹衣,以麻缚定,更别熔松脂傅之,以炮放。”这里是将火药做成球状,通过抛石机抛掷出去,向敌人发起攻击。
这是中国最早的火药武器,也是中国最早将火药运用于实战的记载。也就是说,火药是从唐末开始用于军事目的。在此基础上,火器、火枪、飞火松、突火枪、霹雳炮等当时领先世界的武器相继诞生,并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火器部队”。此后,还发明了以火药作为推力,与现代火箭原理完全一样的真正“火箭”。
也有学者认为,三国时期已有“火药”和“火箭”用于军事活动的记载。《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注引《魏略》称:“昭于是以火箭逆射其云梯,梯燃,梯上人皆烧死。”但此说并未获得认可,因为三国时的“火箭”并不是用火药,而是油脂、松香一类易燃物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