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议之争是北宋英宗时期,围绕着对其生父濮王赵允让能否称“亲”而掀起的一场政治事件。皇帝、朝臣、太后三方势力都被卷入其中。宋英宗在位的短短五年里,濮议基本上贯穿始终。它不仅在英宗朝掀起了巨大的风浪,且对后世影响深远。历史对濮议的论述繁杂,但总体而言多是出于礼法、政治等两方面进行考量。
宋英宗在即位之初,权力不够集中,便借由宰执之手,以濮议为契机,实行“异论相搅”的政策。濮议以后,朝中原来权力格局被彻底打破,一大堆前朝旧臣被贬谪出京,专制皇权得到了大大的加强,自英宗之后,宋朝皇帝的权力受士大夫的制约越来越小。
母疑子惧下的帝后之争
嘉祐八年(1063)三月,宋仁宗“暴崩于福宁殿”,其养子赵曙在太后曹氏的支持下顺利继位,即宋英宗。本该和谐的母子关系,却由于宋英宗、太后本来不相亲以及后期内侍挑唆、太后久不放权、濮议等一系列事件,使得双方之间摩擦不断。
· 帝后不和埋下了矛盾的种子
英宗乃出继之子,虽早年就被收入宫中,交由后宫抚育,但实际上他与宋仁宗和曹太后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一方面是由于宋仁宗一直盼望能由其亲生儿子来继承皇位,故朝中大臣曾在其得疾以后,数次请求早立后嗣,以安国本,都未许。韩琦也曽请求建学于内中,选拔宗室之中谨厚好学之人入内学,“欲以此感动帝意,乘间即言宜早立嗣。”而宋仁宗也以“后宫一二将就馆”而推辞了。
故幼时宋英宗虽养于后宫,但宋仁宗对其并不上心,他与宋仁宗关系也就无亲厚可言。嘉祐七年(1062)八月初四,宋英宗初立为皇子,乃“召居禁中,其时先帝为左右奸人所喋,不无小惑。内外之人,以至陛下旧邸诸亲,无一人敢通信问者”。可见,到此时,宋仁宗对其态度仍旧十分冷淡,甚至任由英宗为左右奸人所苛责,饮食都不能得到保障。没有宋仁宗的支持,曹皇后也不敢明里相助,只能暗下偷送食物与之。
可见当时宋英宗独居幽宫之中处境之艰难,这也为之后帝后不和埋下了矛盾的种子。再者,英宗虽幼时就养于宫中,但他也并不是唯一的皇位继承人选。当英宗坚辞仁宗所受宗正之命时,诸中贵人曾推荐燕王元俨之子允初。“章献尝自言梦周王祐来告,将脱生荆王宫中。时允初始生”,故得太后喜爱,养于禁中,既长乃出。因此仁宗有言:“宫中尝养二子,小者甚纯,近不惠;大者可也。”其中不惠者即指允初,而大者乃为英宗。
· 两宫的关系几乎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这种未来的不确定性,也使得宋英宗在迎高踩低的宫中步履艰难。在这种困境之下,自然与仁宗、曹后就不会亲近,而与其亲生父母更为关系密切,这也为其后濮议称“亲”埋下了伏笔。宋英宗即位不久即成疾,初时只“不知人,语言失序”,召医官侍疾,而后“上疾增剧,号呼狂走,不能成礼”,朝政也无法处理。朝臣乃请太后御内东门小殿垂帘,权同处分。
嘉祐八年(1063)六月,“帝疾既平,犹未御正殿”。大臣多次奏请太后罢权同听政,然其久不放权,使得两宫之间的关系渐趋紧张。“帝初以忧疑得疾,举措或改常度,其遇宦官尤少恩”,左右之人因此十分不悦。当英宗病重时,又常因言行不当,触怒太后,左右之人乃趁机向太后进废立之言,如內都知任守忠者奸邪,反复间谍两宫。至此,两宫的关系几乎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宋英宗:太后待我无恩
宋英宗也曾与韩琦等言:“太后待我无恩”。大臣们以舜之大孝劝言:“父母慈爱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惟父母不慈爱而子不失孝,乃可称尔”,自是以后,帝乃不复言太后短。帝后之间的关系在大臣们的调和之下,逐渐得以缓和。到治平元年(1064)五月,太后“出手书还政”,不再处理朝政。至此,两宫各居其位,各理其政,表面上,一片祥和。
· 直到濮议爆发,平静的局面再一次被打破
治平元年(1064)五月,宰臣韩琦等首发此议,英宗下令“须大祥后议之”。治平二年(1065)夏四月,诏礼官及侍制以上者,再论濮安懿王典礼。朝臣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议论汹汹,一时间礼难以定。而太后闻之,内出手书谴责韩琦等不当议称皇考。英宗见太后手诏,惊骇,“遽降手诏罢议,而追崇之礼亦寝”,乃“令有司博求典故,务合礼经。”
可见,虽然此时英宗皇帝已经亲政,但他对曹太后的畏惧心理仍旧存在。这也说明曹太后此时在朝中的影响力仍旧十分深厚,而英宗的皇权则相对势弱一些。所以在濮议的第一次交锋中,是以英宗的妥协而暂时结束的。然濮王崇奉之议久而未定,朝堂之上宰执和台谏两派大臣更是各自据理力争。直至治平三年(1066)正月,曹太后的又一封手书,使得这个争论繁久的事件终于迎来了一个大转折。
曹太后
曹太后称“吾再阅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乃尊濮安懿王为濮安懿皇,谯国、襄国、仙游并称后。”曹太后前后态度如此大的转变,也使得朝堂一时惊惧不已。对于其做出如此大让步的原因,史书中虽有许多猜测之语,但并无明确的记载。吕诲等言“言韩琦交结中官苏利涉、髙居简,惑乱皇太后,致降手书”。
太后的让步也可以反映出,此时英宗的皇权与之前相比已经大为集中。英宗已经不再惧怕曹后手中所掌握的势力,故两宫在濮议的第二次交锋中是以英宗的胜利而终结。英宗与曹太后的这一场权利之争,随着濮议的盖棺定论而落下了帷幕。英宗在曹太后的扶持之下顺利继位,继位不久后又积忧成疾,曹太后顺势垂帘听政。
在此背景下,曹后的在朝中的威望是相当深厚的,而英宗则相对势弱。再者两宫关系并不和谐,且争斗不断。而直到濮议爆发,英宗利用这一场争斗,打击了曹后的朝中势力,努力培植自己的势力,树立威望。帝后之间的这一场争斗,终以英宗的胜利而结束。
英宗继位以来,以濮议为中心,朝堂上一直暗流涌动。在帝后之争以外,大臣之间也以礼学为武器,分为称亲和称皇伯两派,为了实现自己的主张而争斗不断。
· 台谏派与宰执派
其中以司马光为首的台谏派从义理的角度出发,强调“礼对于维持社会尊卑等级结构的现实意义”,从而达到维护专制皇权的正统性的目的,主张称皇伯。而以韩琦、欧阳修等人为首的宰执派则从人情的角度出发,来“彰显礼的人性本质”,主张称亲。早在对濮王论礼之前,司马光就曾于嘉祐八年(1063)四月二十七日上言:“礼,为人后者,为之子。所以专志于所奉,而不敢顾私亲也”。
在此篇奏疏中,司马光从义理的角度出发,论述了英宗作为仁宗的继子,已经由原来的小宗之子成为大宗之后。在地位上大宗尊于小宗,故丧服制度上,对其本身父母只齐衰一年,以此来劝谏英宗皇帝勿要顾私亲而做侵礼之事。到治平五年(1068),果有朝臣“请下有司议濮安懿王及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合行典礼。”而英宗此时正在为仁宗服丧,便下诏令“大祥”后再议。
治平二年(1065)四月,英宗为仁宗服丧已毕,“乃下其奏两制,杂学士、待制、礼官详议。”翰林学士王珪等奏:“圣人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施于彼,则不得专一于此故也……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者,皆先帝之德也”。即英宗先为仁宗之子,才有资格继承皇位,这就涉及到了英宗皇位继承的合法性问题。
· 称亲和称皇伯
虽然濮王是其生父,但是只是小宗,为了避免有合小宗以入大宗之嫌,就必须区别二父,隆大宗而降小宗。也就是说司马光认为,在面对皇位传承的正统性问题时,血缘亲情应该让位于宗法礼制。濮王于仁宗为兄,仁宗于英宗为父,故濮王于英宗称皇伯,也就是无任何争议之事。按前朝事例,汉宣帝、光武帝等称父为皇考者,“二帝上承本宗,皆非旁继”,乃“以孙继祖,故尊其父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为皇族考”。
故两制礼官认为,于濮王称皇伯而不名是有理有据,符合典礼规范的。针对于以上所言,赞成称亲的宰执派也提出了有力的回击。韩琦等言:“伏以出于天性之谓亲,缘于人情之谓礼。虽以义制事,因时适宜,而亲必主于恩,礼不忘其本”。韩琦从礼之本“人情”出发,认为虽然以义理来规范社会,但“人情”仍然是古往今来良好社会道德风气形成的缘由之所在。
韩琦等言:伏以出于天性之谓亲
与司马光只注重礼的社会规范作用相比,韩琦更进一步考虑到了人性的问题,使其对濮王称礼的论断更加具有人情味。按今文与《五服年月》“为人后者,为其所后父斩衰三年。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齐衰期。”可见出继之子对其所后和所生父母皆称为父母。但“恩莫重于所生,义莫重于所继”,为全恩义,就须降服,但明服可降,父母之名不可改。而王珪等所议皇伯之称,于典礼并无依据。
而如两制礼官所言,若称本生父为伯叔者,则会导致典礼乖违,人伦错乱,此乃不得称皇伯之由。然欧阳修在英宗议濮王典礼时言:“今国家追崇濮王,其礼数三而已;称亲一也,置园二也,立庙三也”,并未有干乱京师昭穆之意,是符合义理,也符合人情的。这一场礼仪之辩双方各有所据,而终以宰执派据理力争,而台谏势力被尽数逐出朝堂之上为暂时得到平息。
看似宰执派成了此次辩论的最大赢家,但实际上,这场争论之后,英宗借此清理了朝堂之上不听从于他的大批大臣,大力削弱了台谏的势力,拉拢了大批宰执派的大臣,使得权力极大地集中到了他一人的手上,逐渐摆脱了其继位以来,权力分散的困境。
濮议之争带来的后果
结语
濮议之争持续时间之长,参与人员之广,都是在之前所未曾出现过的,对宋朝的国运走势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宋朝发展到英宗时期已经出现了倾颓之势,而此时皇帝和朝臣们却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内部的争斗之中,他们结党成风,相互打压,延缓了改革的进程,使得这种积贫积弱的局面日益加深。
英宗以后即位的宋神宗虽进行了熙宁变法,但对宋朝也只是一剂强心针。且随着神宗驾崩,王安石变法也被迫停止,此后变法变成了大宋朝廷一个禁忌,朝臣围绕改与不改的争斗更为激烈,宰执派与台谏派的争斗也演变成了守旧党与变法派的争夺,最终朝廷内部的不和导致宋朝国势越来越疲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