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活在清朝,家里又有不少钱,你又想当官,那么你完全可以通过一种“正规”渠道当上官,以此来避免难度堪比考清华北大的科举考试,这种渠道就是“捐官”。
捐官,又叫“捐纳”。如果只看“捐纳”字面,这仅仅是鼓励有钱人给政府捐款。但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有钱人才不会体贴比他们活得还舒服的王公贵族们,单纯号召有钱人捐钱是难上加难,于是就有人规定捐钱可以换取爵位或者官位,并且捐的钱越多,爵位、官位越高。
看到这里你也明白了,所谓捐纳与“捐”根本没有关系,捐管就是卖官鬻爵。
李卫就是康熙朝捐官上的位
捐官最早起源于春秋战国《史记》就记载“秦得天下,始令民纳粟,赐以爵”,汉晋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制度。清朝则是捐官制度的顶峰!自满清入关以来,征南明、平准葛尔,军事行动过于频繁。而战争对金钱的消耗量是巨大的,仅仅靠财政收入已经无法支撑军事活动,于是清朝就全面放开了捐官制度。
前朝捐官制度贩卖的大多为虚职,但是虚职的吸引力太低,鲜有人购买。为了筹措军饷,1674年,康熙以4000两的价格公然贩卖500个知县的名额,开了贩卖实权官职的先例。为何《康熙微服私访记》里有那么多贪官污吏?都是康熙自己造出来的!
因为中国科举制度的原因,捐官还与教育挂上了勾。清朝规定科举考不上,可以通过捐纳的形式来弥补。比如举人捐一千两可以当知县,进士捐一千两可以进内阁。到了后来,清朝还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了不同的优惠政策,例如想当国子监博士,进士就只需要捐三百七十两,没考中进士则需要捐五百二十两,举人则要捐六百六十两。李卫、左宗棠、胡林翼都曾经花钱捐纳,曾国藩则曾经通过捐纳筹措军饷。而清政府为了保证这些钱用在实处,对捐官所获得钱财管理十分严格,账目出不得半点差错。
大清捐官收款记录十分严格
但是捐官制度过于腐朽,严重违反公平原则,饱受世人诟病,新中国成立后便废除。
弗朗索瓦一世是法国捐官制度的开创者
虽然捐官制度在中国屡遭抨击,但是这一制度在大洋彼岸的欧洲竟然换来了新生。以法国为例,16世纪上叶,法国在意大利战争中遭受了惨败,8000名训练有素的瑞士雇佣兵全军覆没,国王弗朗索瓦一世被俘,随后被释放。回国后,弗朗索瓦一世急需筹措军费再度进军意大利,于是公然贩卖官职。
不过浪漫的法国人显然与保守中庸的中国人不同。中国的捐官制度长期以来都是贩卖虚职,直到清朝才开始大规模贩卖实权官职。法国人才懒得管什么实职虚职,拥有审判权的法官,拥有指挥权的军官,只要能赚钱,统统拿来卖!昨天还和你吹牛的酒鬼朋友,今天就可能站在法庭上判你死刑,想想就刺激。
而卖官收入甚至一度占到了法国财政收入的51%,堪称法兰西经济支柱产业。伏尔泰在《巴黎高等法院史》中说的“资产者崇慕虚荣,购买新设的官职”就是这一现象的真实写照。
曾经的法国法官都是买来的
而更匪夷所思的是,欧洲学者对于翻版的“捐官制度”不像国内那样全盘否定,甚至还有不少人对这一制度大为赞赏!
例如学者罗伯特狄赛孟认为“官职买卖是一种公共借贷形式,而非腐败”。
而一位名叫托克维尔讲到:“卖官鬻爵往往是有益的,因为好的司法的首要条件即是法官完全独立。”
学者帕热斯甚至认为“卖官制度”很先进,因为“它有利于低等阶级向上攀升,有助于领导阶层的新陈代谢,资产阶级因此能够行使公共权力并积极支持绝对君主制”。
而大多欧洲学者们的逻辑则是因为司法界的职位都用来卖了,所以国王就逐渐丧失了对司法界的控制,这样法国司法界就逐渐脱离了封建专制的控制,促进了资产阶级的发展,在当时是一种“先进的制度”。
中西方思维真的差距这么大吗?非也!欧洲学者这么说是因为捐纳的思想直到今天还存留在欧洲的社会体系中,欧美学界受到的影响尤其大。
虽然法国已在1789年废除了卖官制度,但是在欧洲的教育制度中仍旧保留了大量捐纳的痕迹。以高校为例,欧美大学以私立为主,政府一般不会拨款扶持这些私立高校,所以欧美的学校往往要依靠外界捐款来维持教学和研究,尤其依赖富商的大笔捐款。
但是富商凭什么白白给你捐钱?肯定不能让人家白捐钱。当富商的捐款达到一定数额,学校会让他们的子女直接进入学校学习,相当于花钱买入学名额。而普通人只能和在考场上拼实力,这和大清朝几乎一模一样。
欧美高校在毕业时鼓励学生给母校
越是知名的高校,收到的捐款就越多,学者们的受益就越大,相反学校没了捐款就寸步难行。而那些欧洲的学者们都是这种现代捐纳制度的受益者,所以欧洲学者对捐官制度的批评往往要轻得多,甚至不少人都会尽力阐述捐官制度的好处。毕竟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如果非要说欧美教育很先进,我大清也很先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