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历史,若说唐朝是一个着盛装戴金银的丰腴女子,那么宋朝必然就是一个着素衣戴荆钗的弱质女流。唐朝的文人感觉像是豪放不羁的侠客,然而宋朝的文人则是一派文质彬彬。
因而相对于开放的唐朝,宋朝则要严谨、恪守本分的多,再加上受儒家思想熏陶,深受理学思想的教导,因此宋朝对于孝道乃是极为看重的。宋朝以孝道治天下,宋朝政府重视对于孝道行为的表彰,因此累世同居这种现象频繁多见,甚至就连割肉疗亲、数十年如一日的守丧行为也并不罕见。
《尔雅》中就曾对什么是孝下了定义:
“善事父母为孝”
虽然这种对于孝道的极端倡议的确存在积极的一面,比如它对于弘扬社会良好风气和维护封建统治有很大的正面作用,但是任何行为都具有两面性,这类行为也不例外,它也能破坏社会风气,助长虚假之风。
在宋朝,政府开始表彰和奖励各式各样的孝行。早在西周时期就开始出现“孝”的观念,从此可以看出孝道文化在中原大陆上扎根已深,几千年来孝道一直都是中国伦理道德中的核心元素。
宋为弘扬孝文化,主张”累世同居“,对”父子异居“提出批评,对累世同居者进行奖励和表彰行为,促进孝道思潮的兴盛
在两宋时期,因为其特殊文化社会背景,孝道文化在这一朝代更加盛行。在宋史中有所记载,当时的礼部的职责中重要的一项就是为朝廷表彰和奖励身具孝德的人。中央也一直要求地方政府在地方选举孝行突出的人,奖励他们甚至授予官职,就此来在全天下推行孝道。
在宋王朝衡量孝行的标准中,有一项就是累世同居,宋朝认为一家几世同堂就是孝行的最好表现。其实这项标准并不是宋朝独创,而是早在汉朝起,累世同居者就会受到朝廷多方面的表彰,以此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孝行,弘扬孝道文化。而宋朝又是极度推崇孝道,因此也很重视家庭关系,注重血脉亲情的延续。
在宋太祖时期,在《宋会要辑稿》中曾经记录了皇帝颁布的诏令,赞扬累世同居这种和睦行为:“厚人伦者莫大于孝慈,正家道者无先于敦睦。”同时在文献中也记载了皇帝对于父子异居这种现象的批评,认为父子异居有伤风化,对于社会风气的影响十分严重,甚至昭告天下命令各地官员对于这种行为作出惩处。这就是用法令的形式来制止父子异居这种行为。
相反,政府会对累世同居者进行奖励和表彰行为,会赐下米、油、布匹等物资,也会赐予一些不具有实权的封号,或者减免赋税等来表扬数世同居。比如在宋仁宗在位期间,在开封府就有一家五世同堂,家中获得了奖励五十石粮米和五十匹绢布,并且当地政府对于这一家也就多加照顾和优待。
在南宋,同样会对数世同居进行奖励,但是这时的奖励大多都是精神方面的奖励,会表彰家庭,以示其忠义,但是却少有物质方面的奖赏。但是这种奖励累世同居却一直延续下去,成为国家确定的法令和规定,因此对于孝道弘扬具有重大的作用,为社会伦理道德指明导向,成功地营造了宋朝孝道盛行的文化。
宋朝将”奉养亲人“和为”亲人送葬“视为孝道的重要参考,希望借助弘扬孝道来培育忠君思想,维护君主统治。统治者过度宣传表彰典型榜样,为后期出现弊端埋下了伏笔
奉养亲人是孝道的一个重要表现,但是同时为亲人送葬也是孝道另一个重要的指标。因此在宋朝,如果守丧者可以在守丧期间极力地表达出他的哀思和孝道,就很容易得到朝廷的表彰,尤其是在守丧期间出现异象,就更容易得到名誉和利益。
在咸平元年,张岫家族历经十七代,但是坚持守护祖坟,因此天降甘露,因此朝廷昭告天下对这个家族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因为朝廷对于这种孝行的推行,甚至出现了幼童自残守丧者。甚至在父母丧期,如果子女因为过度伤心而受伤或者死亡,家族会得到尤其丰厚的表彰,但是这种大多是官宦人家。
宋朝对于孝行的倡议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助于忠义社会的形成。本身孝道文化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得以很好的生存,在传统社会也不例外。宋朝这种对于孝行的倡议,能够很好地弘扬孝道,有利于维护社会积极的价值观,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
在《宋会要辑稿》中曾经记载了百姓对于朝廷施行孝道行为的观点:
“仰惟朝廷孝治均被天下,虽在遐陬,民知观感。”
表明虽然百姓身处偏远地区,但是因为朝廷各种孝道文化的熏陶,百姓也深受这种忠义思想的教育。同样因为朝廷对于各种典型榜样的宣传,这些典型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同时也在不断向人们灌输封建社会下的正确伦理观,可以让人们比照自己的行为,激励人们奉行孝道,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行为。
再者宋朝的孝道思想的推崇,同样有助于宋朝的封建统治。古代的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的忠君思想是联合在一起的,因为家族是国家统治的单位,而家族中的血脉联系紧密就会产生一个团结的社会组织,这样就有助于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同时在历朝历代大儒的努力下,家国思想逐渐融合,因此孝道和忠君思想也逐渐融合,因此推行孝道就是维护封建统治的最有力的武器。在《宋史》中就曾经记录了靖康之变之后,各路爱国人士的英勇行为:
“故靖康之变,志士投袂,起而勤王,临难不屈,所在有之。及宋之亡,忠节相望,班班可书。”
由此可以看出宋朝孝道思想对于忠君思想的推动作用。
随着宋朝孝道的推行,民间兴起虚假逐利之风,”割肉疗亲“的偏激行为盛极一时。王室贵族也争相模仿,虽然官员上书对此种行为进行批判,但统治者依旧奖励割肉疗亲的行为,助长了孝道观念的扭曲。
孝子表达自己对于亲人情感的行为多种多样,但是有些情感过于深重,加上宋朝孝道的大力推行,因此难免就会做出一些偏激的行为。
同样虽然朝廷在推行孝道,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孝行都能够得到嘉奖,因此相应的一些过激的或者吸引眼球的异常行为就更加容易得到官府的注意。
也更加容易成为官府宣传孝道的榜样,因此有些为名为利的人也会做出一些偏激行为,来获得官府的表彰奖励。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割肉疗亲这种极端行为在两宋也是盛行一时。
在宋仁宗初期,曾有王室宗亲因为其兄长生重病而割肉疗亲,因此感动了皇帝,认为他品德高尚、有孝行,想要提拔他升官,但是这时户部尚书却予以反对。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有记载,户部尚书王曾辩驳:
“此闾巷细民之所为,若奖及宗室,则恐浸以成俗而不可禁。”
他的意思是这不过是贫民百姓所为,如果王室宗亲也这样做,那么这样的行为就会成为习俗而不能禁止。因为在宋仁宗在位之前,这类行为大多也是民间所为,最终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
但是因为宋仁宗时期这一例,自此开始出现官宦人家作出割肉疗亲的极端孝行。比如在绍熙元年武举进士张伯威与其妹就曾作出割肉疗亲的极端行为,并且在之后得到了朝廷的表彰,因此割肉疗亲开始成为社会各阶层的孝行风尚,并一度流行开来。
而与此同时,宋朝政府对于割肉疗亲作出的规定也助长了这一风气。宋朝政府对于割肉疗亲者割肉部位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奖励规定,分别颁布了“割股”和“割肝”的赏格。
比如在崇宁年间,周姓人家的妻子久病卧床,其次子割肝疗亲,而朝廷在听闻这一事迹之后,决定对周家予以奖励,但是当时并没有对于割肝疗亲行为的表彰赏格,因此朝廷下达规定,命令各路政府如果各地再次出现此类割肝疗亲行为,则按照割股疗亲的赏格来进行赏赐。
因此从中可以看出此时早有割股疗亲的赏格,但是还没有割肝疗亲的赏格。在之后,官员上报王坚的割肝救父的孝行,朝廷下诏令赏赐米面、酒、绢若干,同时规定这就是以后割肝疗亲的赏格。
因为朝廷对于此类行为的奖励表彰,及至宋徽宗在位期间,割肉疗亲者已经是一个巨大的群体,并且有许多人弄虚作假。因此之后有官员上书,请求皇帝制止割肉疗亲行为,于是不再赐予赏赐来激励割肉疗亲的孝行。但是在南宋时期,朝廷依旧奖励割肉疗亲的行为。
但是宋朝这种对于孝行的大力推崇并不是没有任何负面作用的,它助长了民间的虚假之风。在宋朝民间各种谎报孝行祥瑞的事件不计其数,更别说割肉疗亲的事件。因为割肉疗亲需要承受巨大的身体上的痛楚甚至严重的可能会丢到性命,但是人们对于名利的渴望是无穷的,因此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就没有办法断绝。
宋朝极度推崇孝行,通过各种奖励和表彰来推动孝道思想,虽然有负面的作用,但是在封建社会下,这种推崇造成的积极影响也是清晰可见的,并且是利大于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