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来,就觉出矛盾的地方了。先不说在中医里,以毒攻毒虽能治疗一些疾病,但仅是偶一为之,并不常见,就算要施用,也是在特定的情况和病症中。如通血脉这病,在中医中,断无以毒药通血脉的道理。而且,扁鹊说,自己行医都是“投毒药”。如此一来,“毒药”到底是什么,就值得深思了!
后来,翻看秦汉古籍,发现我们如今所说的“良药苦口利于病”,在秦汉时,这句话最初的说法却是“毒药苦口利于病”。“毒药”岂会利于病?这问题,令人不解。直至发现了郑玄的注释,这一难题才迎刃而解。郑玄为先秦古籍作注,解释“毒药”时,释义为“药之辛苦者”。也就是说,最晚到秦汉的时候,当时人所谓的“毒药”,并非指有毒之药,而是指味道浓烈、药性强的药。这类药的刺激性强,所以遇到重症患者,便得下“毒药”,药效才够。
这么一来,之前的疑问,便能说通了。扁鹊自谦医术不佳,理由便是自己只能在病症发展到很严重的地步时,才下重药去病。而为病人通血脉时,也得下药力强烈的重药,才能令血脉畅通。所以,此“毒”非彼“毒”。可见呀,在古代,“毒药”最初的意思,是重药,而非有毒之药。只是,随着历史的变迁,有些汉语的词汇,本身也经历了演变。“毒”字既然有“具备毒性”的意思,“毒药”久而久之也就成了“有毒之药”,而非最初的重药良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