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众所周知,封建时期的绝大多数政权往往都十分重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而且还是不惜以抑制“商品经济”为代价的那种,从而也就让很多人都认为明太祖所推行的“海禁”举措,就足以称得上是明朝重农抑商的表现之一。但问题早在元朝时期,“商品经济”就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明初显然也已经具备了相对完善的“商品贸易”体系,那为何明太祖还要“重农抑商”呢?原来,明初重农是真,但抑商却并非明太祖本意,只是时局情势逼的明太祖不得不暂时抑商罢了。
法家思想代表人商鞅示意画像插图
“重农抑商”的本质
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重农抑商”,所谓“重农抑商”,若是光从字面上来看,无非就是重视以“农业生产体系”为主的“自然经济”,抑制以“商品贸易”为主的“商品经济”。
就好比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思想代表人物商鞅,其在秦国推行“商鞅变法”之时,就明文提出了“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而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则民不得无去其商贾、技巧而事地利矣。故民之力尽在于地利矣”的“重农抑商”主张。——《商君书·外内第二十二》
再比如西汉时期的汉高祖刘邦,亦是同样提出了“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穀、絺、纻、罽,操兵,乘骑马”的“重农抑商”主张,字里行间甚至莫名的还有一种“轻视商贾”的意思在里面。——《汉书·高帝纪》
难道“重农抑商”就只是单纯的“瞧不上”商品经济所能带来的利益吗?并不是!
正如商鞅所说,“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显然也是明明白白的知道“商品经济”所能带来的巨大利益的,那为何商鞅还要主张“重农抑商”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商品经济”的基础正是“自然经济”。——《商君书·外内第二十二》
明朝商贾示意画像插图
大家想啊,“商品经济”也可以说成是“货物的交换”,而封建时期的“货物”都有啥?“谷、粟、酒、家具、衣服”?归根结底,最终还是会回到“自然经济”上面,正是“农业生产”造就了这些“商品”所需的原材料。
而想要保证“农业生产”体系的完善,势必就需要先给百姓提供一个“安稳”的“生产环境”,这个道理没错吧?这就意味着又涉及到了“战争”,可有战争就会有消耗,战争消耗的又是啥,除了人力的消耗,剩下的无非就是“物力”了,即“粮食、兵器、被服”之类的,同样十分依赖“农业生产体系”。
也就是所谓的“边利归于兵者强,市利归于农者富。故出战而强、入休而富”,即“重视农业”,便可以实现“富农强兵”,继而再通过“强兵”最终实现“强国”的最终诉求。——《商君书·外内卷二十二》
所以我们也就可以暂时得出一个结论,“重农抑商”的本质并非是因为“轻视商品经济”,而是因为当时的政治局势、亦或者是时代背景达不到“发展商品经济”所必须的“政权安宁”、以及“农业生产体系相对完善”的外部条件。
就好比《史记·平淮书》中的记载,“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西汉在“孝惠、高后时”,由于汉高祖刘邦的励精图治,针对百姓推行的“休养生息”政策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且边境也相对安稳,自然便可以停止对“商品经济”的抑制了。
元世祖忽必烈示意画像插图
明初“商品贸易”体系相对完善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明初的商品贸易体系,其实早在明朝之前的元朝时期,其“商品贸易”体系中的“对外贸易”体系就已经是极为发达,而且尤以泉州、广州、庆元三处港口为最。
咱们就拿元世祖忽必烈在泉州设立的“市舶司”来举例吧,据史书记载,于至元十五年(1278年)之时,忽必烈就曾通过泉州市舶司的诸多客商向海外散布了这样一份诏书,“诚能来朝,朕将宠礼之,其往来互市,各从所欲”。——《元史·世祖七》
很显然,元世祖忽必烈极为支持元朝“对外贸易”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继而更是一举让“泉州市舶司”成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海外贸易港口”之一。
正如史书所记载的,“番货、远物、异宝、奇玩之所渊,殊方别域富商巨贾之所窟宅,号为天下最”,无疑就正是当时“泉州市舶司”繁盛景象的真实写照。——《吴文正公集·卷十六》
而且单凭这个案例,就足以证明早在元朝时期,封建时期的商品贸易体系就已然是达到了一个相对完善的状态,那么明初时期的商品贸易体系会差吗?定然是差不到哪里去的。
郑和宝船示意画像插图
与此同时,永乐年间“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其所乘坐的长“四十四丈、广十八丈”的“郑和宝船”,无疑就足以证明明朝的手工业发达程度也绝对不弱。——《明史·宦官一》
毕竟在当时的科技条件下,明朝手工从业者能以“木制结构”制造出这样一个巨大、坚固,且相较于十五世纪末欧洲哥伦布舰队那最大的长23.66米,船宽7.84米的“圣玛利亚号”还要大上数倍的船只,就属实足以称得上是一个“造船神话”了不是吗?
这也就意味着明朝初年非但“商品贸易体系”因受元朝“对外贸易”的影响而相对完善,自身的“手工业”亦是同样发达,俨然是有着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资本的。
那明太祖为何不发展“商品经济”,反而明文要求“片板不许入海”,赫然是严格打击“对外贸易”,这又是什么情况呢?
若是大家结合笔者上文所说的“重农抑商”的本质,相信便可以很轻松的得到明太祖“重农抑商”的真正答案。正是因为明初的政治局势并不安稳、且内忧外患皆备所致。
元世祖远征日本示意画像插图
明初政局不稳,内忧外患皆备
就像上文所说的那个“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的案例,元朝之所以能将“海外贸易”打造的那般繁荣,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其已经满足了“发展商品经济”所必需的外部条件,即“政权安宁”以及“农业生产体系”相对完善。
据史书记载,早在至元三年(1266年),元世祖忽必烈就下达了一道“以江南既定,将有事于海外”的诏书,这也就意味着截至公元1266年,一路从北向南扩张的元朝大军已经基本巩固了元朝疆域,转而逐渐将扩张的目标向海上延伸。就好比后来“元世祖远征日本”的历史事件。——《元史·列传第十六》
那么也就代表元朝内部的政治局势已经相对安稳,而政权安稳了,百姓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必要条件自然也就具备了,所以也就等同于是满足了“发展商品经济”的外部条件,接下来自然是要发挥“商品经济”的优势,借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正如前文所说,“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封建政权在疆域稳定后,如果想要获取更大的利益,单凭“农业生产”肯定是无法满足需求的,那么“发展商品经济”自然也就成了必然。——《商君书·外内第二十二》
明朝武将“徐达”示意画像插图
可是反观明初时期,于洪武元年(1368年),发生“徐达入元都,封府库图籍,守宫门,禁士卒侵暴”的事件以后,明太祖才算是推翻了元朝的“都城”,其它诸如北方草原、山西、陕西、四川、云南、贵州等诸多地区,其实仍旧属于元朝残余势力的统治范围。——《明史·太祖二》
即是说,明太祖北伐灭元的战争于洪武元年才算正式拉开了一个序幕,而据《明史太祖三》的记载,直到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燕王败敌于彻彻儿山,又追败之于兀良哈秃城而还”,结束了明洪武年间的第八次北伐远征以后,明朝对“蒙元残余势力”的打击才算暂时告一段落。
而在明太祖挥师北伐期间,从洪武初年开始,倭寇在明朝沿海一带入“寇山东,转掠温、台、明州旁海民,遂寇福建沿海郡”频繁侵掠的事件就一直屡禁不止,对沿海商船肆意劫掠,已然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以及财物损失。——《明史·外国三》
赫然呈现出一种内忧外患皆备的不良政治格局,也就表明明初时期其实并未达到“政权安稳”的基础条件,那百姓从事“农业生产”所必需的“安稳的生产环境”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又哪里还有工夫去发展“商品经济”呢?
明太祖“重农”示意画像插图
明太祖“重农”
所以,明太祖在明初时期,只能是先想方设法的促进“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借以满足军事上的需求,就好比明太祖曾“徙苏、松、嘉、湖、杭民之无田者四千馀户,往耕临濠,给牛、种、车、粮,以资遣之”。——《明史·食货一》
继而又在“徐达平沙漠”之时,“徙北平山后民三万五千八百馀户,散处诸府卫,籍为军者给衣粮,民给田。又以沙漠遗民三万二千八百馀户屯田北平,置屯二百五十四,开地千三百四十三顷。复徙江南民十四万於凤阳。”——《明史·食货一》
就这些案例,都还只是明太祖迁徙百姓“屯田垦荒”的一部分案例,并且明朝的军事体系“卫所制”,同样是有着“诸府屯田,凡官给牛种者十税五,自备者十税三”的“军屯”制度。其目的不用说,同样是为了满足明朝军队的“战略物资”需求。——《明史·食货一》
正如史书所说,洪武年间的明朝,赫然正是呈现出了一种“天下卫所州县军民皆事垦辟矣”的“重农”之景。
明朝海禁示意插图
明太祖“抑商”
也正是因为“明太祖”的“重农”,让很多人都把明太祖所推行的“海禁”政策与“抑商”联系到了一起。
就好比洪武三年,明太祖下诏“罢太仓、黄渡市舶司”,这也是现如今史书有所记载的明太祖所下达的最早的一道跟“对外贸易”相关的“海禁条例”。——《明史·职官四》
至于再往后的一系列能跟“抑商”沾边的禁令,也几乎都跟“对外贸易”、或者说是“海禁”政策有关。
诸如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所下达的“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禁令。——《明太祖实录·卷七十》
以及洪武七年(1374年),明太祖又先后撤掉了“福建之泉州、浙江之明州、广东之广州三市舶司”。——《明史·职官四》
再比如史书所记载的“敢有私下诸番以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见有者,限以三个月销尽。”——《日知录之馀·卷二》
倭寇示意画像插图
这诸多案例无疑就足以证明明太祖朱元璋的“抑商”政策,几乎都跟“海禁”有关,但这些能说明明太祖主张“抑商”吗?并不能。
因为明太祖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诏户部严交通外番之禁。......今两广、浙江、福建愚民无知,往往交通外番私贸货物,故禁之。”——《明太祖实录·卷二零五》
这句话就明确表明明太祖之所以会推行“海禁”政策,属实只是迫于百姓私自与外番进行贸易的缘故,而这个“外番”所指,正是明朝沿海一带肆虐的“倭寇”。
由于明太祖在洪武年间的军事行动重心几乎都放在了针对“蒙元残余势力”的北伐上面,再加上倭寇又都是些零散的小股“海盗势力”,虽时常侵掠沿海一带,但倭寇在此时所能造成的影响还并不足以对明朝政权构成严重威胁。
明朝倭寇及其小船示意画像插图
所以明太祖在洪武年间打击“倭寇”之时,几乎都是以“被动防御”为主,但是问题就在于“倭夷鼠伏海岛,因风之便,以肆侵掠,其来如奔狼,其去若惊鸟。来或莫知,去不易捕”。——《明太祖实录·卷七十八》
虽然明太祖还曾专门下诏让“浙江、福建濒海九卫造海舟六百六十艘,以御倭寇”①,但受限于“倭舟甚小,一入里海,大福、海苍不能入”②的原因,难免就会有些漏网之鱼继续对沿海一带的明朝商人、渔民等船只大为劫掠。——《明太祖实录·卷七十五》①、《明史·兵四》②
而这些商船被劫掠的那些“物资”都哪里去了?毫无疑问,定然是成了维持“倭寇”生存的必要物资,如此一来,岂不就变相的成了明朝打击倭寇的阻碍吗,那明太祖能愿意吗?自然是不愿意的。故而从客观意义上来讲,明太祖此举反而还对打击“倭寇”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更是为后来“海上之警亦渐息”的良好转变趋势,以及“郑和下西洋”之时那相对安宁的航海环境等诸多方面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明史·外国三》
明太祖朱元璋示意画像插图
结束语
简而言之,关于明朝“重农抑商”的这一点,“重农”是真,但“抑商”却属实是有待商榷,毕竟不管怎么说,相信大家从前文也能看出来,明太祖之所以会推行“海禁”,其实也只是为了更好的达成对“倭寇”的清剿。
所以从“重农抑商”的本质上而言,明太祖“抑商”的说法其实是不能成立的。或者说只是给了我们一种明太祖“抑商”的假象,就其本质,却属实与“重农抑商”中的“抑商”无法相提并论。
如果大家觉得这些证据还不足以证明明太祖“不抑商”的话,那笔者就再给大家提供一条证据,明太祖还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吾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钱”。——《明季北略·卷五》
大家应该还记得笔者在前文提到过的明初“卫所制”军事体系之下的“军屯”制度吧?明太祖之所以会说出这句话的原因,就正是因为他凭借着“军屯”就已经基本满足了军事上的“粮食需求”。
明朝军队示意画像插图
这也就意味着明太祖其实是将“军事”和“民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隔离,让军队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自给自足。那么民间的“农业生产”自然也就不再是“强兵”的主要供给对象,而是完全足以凭借明朝发达的手工业直接实现“富民”。
如此一来,既然明朝“商品贸易”体系已经相对完善,又不需要百姓去竭力满足军事需求,顶多只会将其视为“满足军需”的保障体系!那明太祖又何必去抑制“商品经济”,阻碍“明朝百姓变富”呢?显然没有必要。
亦是只需要让明朝“商品经济”正常发展,静待明朝疆域巩固以后,便可以凭借其已经相对完善的“商品贸易”体系一举跨入最后的繁盛阶段。就好比永乐盛世所呈现出的那副“万国来朝”之盛景,无疑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因此,从客观意义上来讲,明朝的“海禁”,也就是很多人口中的明朝“抑商”举措,其实并非明太祖本意,只是明太祖在明初政权未稳、且内忧外患皆备之际所采取的一个权宜之计罢了,对打击倭寇还是有着极为积极的意义的。
所以,我们并不能单纯的把明朝那看似“重农抑商”的海禁举措视为一个会阻碍“社会经济体系”建立和发展的消极政策,而是要结合当时的时代大背景去加以分析,方能得出一个客观且真实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