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实现中央集权,削弱和分化大臣权力,清代统治阶层在前朝历代的管制体系基础上,予以了相当程度上的完善和发展,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等级分明的官员体系制度——“九品十八级”官员等级制,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并立。
清代官员形象
在清代官员体系制度中,从一品到九品,有正从之分,共为十八级;十八级以下为未入流,其行政级别和薪俸规定依照从九品。那么,作为清代入流官职的最低品,九品相当于现今何种行政级别?相当于现今什么官职呢?
清代官职体系的设定和现今公务员行政级别的设定基本类似,从正一品到正九品,基本可以划分为正国级到股所级正职,共计九级行政级别;正从之分,也基本相当于现今的正副级别之分。
正九品,基本相当于现今的股所级正职;从九品,也就是股所级副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在“非领导职务”中,又有着以下规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按照清代和现今的行政级别对照,副主任科员即为乡科级副职,基本相当于清代从八品的品秩。而科员中的一级科员,才有股所级正副职之别,也就基本相当于清代正从九品的品秩。
也就是说,在现今的公务员行政级别划分中,清代的正九品基本相当于股所级正职一级科员;而从九品即为股所级副职一级科员。
根据诸如《清史稿》等史书记载,在清代官职中,正九品品秩对应的文职官员,在中央官职中并无相关设置,地方官职中有“县主薄、土主薄、土知事、庄头、府厅知事”的官职记载。在上述官职中,我们以主薄一职对正九品官职的职权作出说明。
主薄,乃系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县主薄即为知县属下,掌管“主管文书簿籍及印鉴,即起草一些文件、管理档案、以及保管各种印章等”的官职所在,基本相当于现今的县委办公室主任。但是,清代的县主薄较之以往的职权有所增加,和县丞一起“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除此之外,还有着“无丞、簿,兼领其事”的明确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清代正九品县主薄的职权基本升级成为了现今的分管副县长。
而正九品品秩对应的武职官员记载为“各营兰翎长、外委把总”,“把总”基本相当于现今的连长,而“外委把总”则为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把总,其职权与把总相同,只是在品秩和薪俸上的差别,也就是说“外委把总”的行政级别基本相当于现今的正排级,只是职权等同连长。
清代武职官员形象
而清代从九品的官职设定,一般为管理具体事务或单位的知县下属官员或者中央官职中的具体办事人员,比如掌管一县监狱事务的“司狱”,基本相当于现在的县监狱狱长;钦天监属官之“司晨”等。而武职官职中,则是较之“外委把总”更低一级的末等官职,比如“掌营、哨汛地”的“额外外委”,行政级别基本相当于现今的副排级。
作为直接管理具体庶务的职官,清代九品品秩官职虽然处于当时官制体系的最末端,但如果将其手中职权较之现今官职,也绝对是不容忽视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