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谈及宋朝历史时,总是不可避免地谈到宋代的祖宗之法,王安石在变法之时,更是提出了"祖宗不足法"的观点!要贯穿了解宋代的历史,则不得不对"祖宗之法"进行一次透彻地分析。
王安石
01、北宋祖宗之法的渊源
纵观中国的历史,像宋太祖一样仅靠一次兵变就黄袍加身的例子并不多见,与五代时的战乱相比较,赵匡胤夺取天下的过程则显得相对容易。然而,得天下容易并不意味者坐天下容易,相反,由于得天下太过于一帆风顺,在当上皇帝之后更加的小心谨慎。赵匡胤在登基之前的地位、声望都不足,正是这样而产生的恐惧的心态,使得宋初的帝王们殚精竭虑地治理天下,开创了之后的长治久安,而正是因此,宋初几代皇帝的做法也被赵氏子孙奉为祖宗家法,视为立国之本。所谓祖宗家法,并不是一套明确的制度,而是由一系列原则和做法组成的相对模糊的概念,这一概念随着时间的流逝还在不断地被改造和重新阐释。
宋太祖
具体说来,赵宋王朝"祖宗之法"起源于五代十国的动乱年代,奠基者为宋太祖和宋太宗。太祖朝贯彻的主要精神内涵是"防弊",主流思想为"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这一思想发端于赵宋统治者对李唐史事和五代十国动乱的反思。
在太宗朝,主流精神进一步被发展为"事为之防,曲为之治"。因太宗以兄终弟及的方式继位而颇受非议,为体现其皇位继承的合法、合理性,获得朝臣服从,其在继位诏书中便宣布了施政的方向与依凭,即"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治,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而"祖宗之法"或"祖宗法"的概念,北京大学邓小南教授认为是在仁宗朝正式出现,仁宗朝要求尊崇"祖宗之法"的呼声日高。至此,"祖宗之法"具有了完备的思想内涵,经北宋前四朝,形成了"祖宗之法"的基本框架。
而"祖宗之法"的产生的本质要求,是五代时期民族色彩的淡出、文臣群体的转化、文武关系的调整!
这些都是历史演进过程的产物,这些变化,绝非如宋人通常所说是取决于"祖宗"远见卓识的突然转折。自赵宋建国之日起,规约"人君"角色、塑造帝王完美形象以期垂范后世的努力,即一直在进行之中。
当时,不仅赵普说到"为陛下子孙设置条贯",正在努力尝试从军阀到君主转型的太祖本人也与赵普谈及"使子孙谨守法度"事。开国皇帝的殷切期冀,使我们感觉到他心中挥之不去的担忧。政权刚刚稳定,"继承父祖基业"的问题即被提上日程。而这些沉甸甸的考虑,实际上已经奠定了指示赵宋后世帝王"谨守"祖宗法度的基调。
宋代帝系图
02、真宗朝祖宗之法的开始
所谓的"祖宗之法"从内容上来讲,就是太祖太宗两朝处理政事的原则和旧规,把太祖太宗时期所施行的法度及其精神加以总结概括,将其称之为"祖宗典故"、"祖宗之法",并且奉之为治国理事之圭臬,始于北宋真宗时期。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当时著名的圣相李沆了。
"以方正端朝,以严重镇俗"是真宗朝众臣对宰相李沆的评价。对于祖宗"故事"的维护,李沆做得很到位。真宗在位时有意立刘氏为贵妃,亲自写下手诏让近侍传给李沆,李沆看后亲手焚烧了手诏,回复"沆以为不可"。最终真宗听从了他的建议。此事充分体现出李沆对帝王形象的刻意维护。说明此时他信奉的理念并不只是忠于君主,更多为忠于国家与社稷。帝王选妃不仅是皇帝的家事,更是国事。
好友杨亿为其撰写墓志铭时提到"斟酌治体,辨论官材……深识大体,务行故事",肯定了李沆严守"祖宗之法"的态度。李沆被世人称为"贤相",是宋太宗精心为真宗挑选的辅政大臣。
《宋史·李沆传》记载到"沆性直谅,内行修谨……动遵条制,人莫能干以私。"
其中"动遵条制"说明其在处理国家事务过程中严守国家法制法规之态度。同时也说明李沆为人处世刚正不阿,做事谨慎,顾全大局。
《言行龟鉴》中也记载到,"沆厚重淳质,内行修谨,尤厌荣利,好贤乐善。"
体现了他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的精神和不以私利害公义的作风。
吕中认为"养成重厚质实之风者,实(李)沆之力也"。
李沆用自己贤良之品德,效忠着国家,坚持着"务行故事"和"动遵条制"的原则,对"祖宗之法"起着推崇与维护的作用。
李沆
同李沆一样,在真宗朝为恪守"祖宗之法"而做出重要贡献的是另一名宰相王旦,在真宗执政后期,真宗较多专注于"天书符瑞"和"东封西祀"等神道设教活动,放松了对政务的管理。王旦虽对真宗此举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妥协态度,但仍以"恪守成规"为旗帜,抵制真宗大搞封禅活动,
"陛下所守者祖宗典故,典故无所,不可听也。"。
王旦有意识地将赵宋王朝的"祖宗"抬出来,作为维护统治秩序之保护神。因为将成文规范贯之以"祖宗"的名义,才能让真宗不得不有所忌惮。祖宗朝的典章制度是士大夫阶层约束皇帝言行的有效依据。
虽然如此,王旦晚年仍对自己曾做出的妥协行为表示后悔不已,认为"虽以富贵终身,而实不得志也。"
宋真宗
通过李沆和王旦,可以看出当时的宋代士大夫,忠于皇权,但又不单纯是皇帝的应声虫,他们熟悉官僚制度的运转方式,拥有自己的信念,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职责,他们处事庄重,行为缜密,尊重制度规范,不敢轻言变革,他们其实是通过维护制度同时达到忠于皇权和保证长治久安的双重目的,而达成他们目的的手段,就是"祖宗之法"。用"祖宗之法"来限制和保障皇权,这是宋代士大夫的基本手段。
03、仁宗朝祖宗之法的深化
及至真宗驾崩,仁宗执政初期,面临着刘太后辅政的局面,这一现象严重违背了"祖宗之法"的施政原则。
据载,真宗去世时,"仁庙初纂临,升衮冕,才十二岁,未能待旦。"
这一历史背景给予了刘太后参与政权的机会。明道二年,刘太后遗诰称,"皇太妃与吾同事先帝,并祐圣躬,宜尊为皇太后……如有军国大事,与皇太后内中裁制"。对于此事,士大夫"多不悦",并极力寻找制止这一行为的有效依据。
御史中丞蔡齐曾上表:"天子春秋已长,太后末命非天下所望,抑未有闻于前代者,惟执政图之。"
指出仁宗已年长,并有独立处理政务的能力,前朝也并无太后辅政还能传承的先例,要求仁宗亲政。苏辙也评说"然人主既壮,而母后听政,自非国家令典。"后仁宗听取这些士大夫提议,于次日删去遗诰"皇帝与太后裁处军国大事之语。"避免了皇太妃继续干涉政事局面的形成。
宋仁宗
士大夫阶层对于太后称制的反对,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认为太后辅政不合"祖宗之法"的基本精神与内容,并认为"汉唐之乱,或以母后专制,或以权臣擅命,或以诸侯强大,藩镇跋扈。本朝皆无此等,可以见祖宗家法足以维持万世。"可见"祖宗之法"的基本精神及其内容对统治阶层来说具有约束作用,使其在执掌政权时有所忌惮。而对于士大夫阶层来说,当统治者执行政令有所偏失时,"祖宗之法"是他们维护赵宋王朝统治秩序稳定的有力武器。
04、祖宗之法的实质
宋代的"祖宗之法",不是由固定条款构成的成文法典,而是一组动态累积汇聚而成的综合体:其中既包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包括统治者应该循守的治事态度;既包括贯彻制衡精神的政策措施,也包括不同层次的具体章程。
其原则,其实质,正如宋太宗即位诏书所说,可以概括为"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可以说,宋代的"祖宗之法"既有其僵滞的一面,又有其弹性的一面。既非真正至高无上而不可逾越,亦非一成而绝然不变;其内容既时而有所补充,即在一定程度上对以往的成规定制有所变更。但总体上说,保持纲纪稳定少变,从而保持政治局面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定,无疑是宋朝"祖宗之法"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