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清代省级行政单位的最高军政长官,巡抚负责处理全省民政 、司法、监察及指挥军事大权,属于一方封疆大吏,位高权重。清代巡抚初定品秩为从二品,“雍正元年,定巡抚加衔制”,巡抚兼领兵部侍郎衔后,品秩升为正二品,基本相当于现今公务员行政级别中的省部级正职。
清代巡抚衙门大堂
在《清史稿·职官志》的记载中,巡抚乃系仅次于总督的显赫官职,于一省之内拥有绝对地位和权势。清代地方行政单位设置中,省级领导除了巡抚外,还设有专司“一省的财政、民政”的承宣布政使和专司“一省司法事务”的提刑按察使,作为巡抚属官,辅助巡抚管理一省。
除此之外,在巡抚和布政使、按察使之间还有一位品秩不定、权力不大但也绝对不容忽视的副省级领导——提督学政。也就是说,清代省级行政单位中,有抚台、学台、藩台、臬台四位大员共同组成了省级领导班子。
清代官员形象
《清史稿·职官志》记载了提督学政的品秩和职权:
提督学政,省各一人。(以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人员内简用。各带原衔品级。)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巡历所至,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帅教者。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
也就是说,清代提督学政乃系主管一省教育、科考的副省级官员,品秩由原调任官职品秩而定,从正五品的部院郎中(基本相当于现今司局级正职行政级别)到从二品的六部侍郎(基本相当于现今省部级副职行政级别)都有可能担任这一官职。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提督学政必须由两榜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
可就是这个品秩不定、权力不大的高配副省级官员,却拥有“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的巨大权力;甚至在涉及教育、科考等具体事务上,可以和“一把手”巡抚直接对抗;甚至在某些上呈朝廷的奏折中,提督学政的署名还要排在巡抚之前。
清代提督学政,为何拥有如此权势和地位呢?
1、后台太硬
首先,提督学政全部由京官中的两榜进士出任,虽然品秩不定,但其拥有朝廷委派的钦差身份,和地方官员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也就是说,这个由皇帝亲自委派并向皇帝直接负责的“钦差大臣”,基本相当于部院下派地方的挂职官员,后台太过强大。
2、前途不可限量
所谓“两榜进士”,谓考取举人的榜为乙榜,考取进士的榜为甲榜,进士名列两榜,故称。作为清代官员选用的常规办法,两榜进士出身的官员拥有无限发展空间,官至殿阁大学士这等国家级正职官员的可能性非常大。清代曾经担任过提督学政的著名人物中,张之洞官至体仁阁大学士,正国级;纪晓岚官至协办大学士,副国级。
也就是说,这个由朝廷下派地方的挂职官员,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皇帝召回京城,委以重任并迅速升迁,权势和地位超越巡抚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就此来看,提督学政敢于和巡抚直接对抗,也属“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官场惯例。
作为主管一省教育、科考的副省级领导,清代提督学政的品秩可能为正五品的低等行政级别,但其拥有的钦差身份和两榜进士身份,能够直接决定他在省级行政单位中的地位和影响。也正是这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地方官员体系,才保证了清代将近300年的有效统治。